第222章
那天阮清欢跟他约会,她的确无意间说了句她喜欢吃高粱饴,没想到他竟然记住了。
阮清欢那双灵动、澄澈的圆眼,更是笑成了漂亮的弯月,满心的甜蜜,让她讨喜的圆脸,看上去都有些像是圆滚滚的奶糖了。
她以前买过高粱饴,不过都是原味的。
她没想到陆少游竟然能买到山楂味、草莓味和苹果味的。
她打小就是小吃货。
奶奶说,可能是她六岁之前挨了太多饿,她把她接到乡下养着后,她可能吃了。
而且见到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想吃。
她不仅吃过树根、树皮,连剌剌秧的叶子都吃过。
作为一位典型的小吃货,阮清欢怎么可能抗拒得了又软又甜的高粱饴!
想到陆少游买的那几种新口味的,肯定比原味的更好吃,她口水都快要淌出来了!
她用力吞了口口水,顾不上周围人来人往,就打开了一块红色包装的山楂味高粱饴。
外面的白色薄糖衣,入口即化,清甜又绵软。
山楂味的高粱饴,保留着原味高粱饴的软甜,又多了山楂的酸爽解腻,好吃得不像话。
阮清欢忍不住对着陆少游竖起了大拇指。
她那双圆亮的眼睛,更是比夜空中的星星更璀璨。
因为山楂味的高粱饴太好吃,她吃的时候,都不舍得张嘴跟陆少游说话。
等她吃完了,她美滋滋地回味了下,才笑靥如花夸赞,“陆少游,这山楂味的高粱饴,也太好吃了吧!”
“好吃吧?”
陆少游笑得满足而宠溺,“你再尝尝苹果味和草莓味的。”
阮清欢本来就想尝,肯定不会跟她客气。
她先尝了苹果味的。
苹果味的高粱饴,要比山楂味的更酸、更清冽一些,嘴里凉飕飕的,散发着甜香,回味无穷。
草莓味的没那么酸,但特别香甜。
浓郁的草莓香,冲淡了她嘴里残余的酸味,用力嚼上几口,那滋味别提有多满足了。
秦城与顾梦晚订婚后,工作日每天都会骑摩托车送她上班。
远远的,秦城就看到了美滋滋地吃着高粱饴的阮清欢。
阳光明媚,清风徐来,文工团大门外,圆脸的姑娘眼神灵动、狡黠,弯起的眉眼,甜蜜得仿佛要溢出蜜糖,让灿烂的阳光,竟都黯然失色。
秦城被她脸上的灿笑,晃花了眼。
他也忽然觉得,在她面前,陪着她笑的陆少游,格外碍眼。
“秦城,秦城……”
顾梦晚喊了秦城好几声。
见他依旧丢了魂魄一般凝视着某处,她下意识往那边看去,只见阮清欢又吃了一块高粱饴,明媚、灵动得不像话。
顾梦晚倏地白了脸。
“陆少游,我要上班了,你快回去吧!”
阮清欢见好多人都在看他俩,她有些不太好意思,忍不住红着脸催促了陆少游一句。
陆少游还要去黑市倒卖东西,肯定是要回去的。
但他有点儿想拉小手。
他一步三回头。
见阮清欢丝毫没有要拉他手的意思,他忍不住提醒了她一句,“我要回去了。”
“不拉手吗?”
第223章 她与别人十指交扣,他发疯一般嫉妒!
听了陆少游这话,仿佛一阵大风吹来,将灼灼的桃花花瓣,都吹落到了阮清欢脸上,将她的肌肤,寸寸染红,
她下意识攥紧手中那包糖,黑亮的圆眼,快速滴溜环视了一圈。
现在正是上班高峰期,文工团外面,都是熟识的同事。
被他们看到她跟陆少游牵手,她会不太好意思。
但面前人眉眼含笑,自带风流,少年气十足,让她很难拒绝他。
而且,他的手,长得还挺好看的。
阮清欢想抓一把。
只要她闭上眼睛,就算别人看到了,她也可以装作没人看到。
这么想着,阮清欢自欺欺人地闭上眼睛,就酡红着脸,碰了下陆少游的手。
陆少游笑得更是阳光恣意。
她内心羞耻,慌忙想收回手。
他却反客为主,紧紧地攥住了她的手。
“陆少游,你快放手,我要上班了!”
宋棠不想给陆少游、阮清欢当电灯泡,她早就已经默默站到了一旁。
但阮清欢睁开眼睛,就看到站在远处等她的宋棠,正捂着嘴笑。
当下,阮清欢脸更红了。
她鼓着腮帮子,羞恼地瞪了陆少游一眼,连忙就想把手抽回来。
陆少游却把她的手攥得更紧了一些,丝毫没有要放开的意思。
他笑得极其散漫不羁,但眸中汹涌的情意,却让阮清欢心跳快到不像话。
阮清欢又瞪了他一眼。
她觉得再这么继续下去,她上班肯定得迟到,但莫名的,感受着掌心传来的温暖,她又有些舍不得赶他走。
见有同事从她旁边经过,发出善意的笑声,她只能半垂下眼睑,装作没听到。
许久,陆少游才恋恋不舍地放开了她的手。
他脸更是红得仿佛被烈日灼透。
“欢欢,我还有七天,就满二十岁了。”
“下午我来接你,带你去吃好吃的。”
阮清欢长得娇憨,但并不傻。
听了他这话,她自然明白,他这意思是说,七天后,他们就可以去领证了。
她其实也期待着跟他领证。
期待着与他永不分离。
“知道了。”
她脸上依旧带着羞恼,却也有绵绵情意,“你路上骑车慢点儿!”
被她关心,陆少游更是欢喜得仿佛喝了一大罐子的蜜,笑得不值钱极了。
他的自行车停在前面,他一边往他自行车的方向走,一边回头看她。
走一步,他恨不能回十次头。
还被自己绊了下,要不是他身体灵活,肯定得平地摔个脸着地。
“陆少游,你别回头了!好好走路!”
见这么平的地面,他竟然差点儿摔倒,阮清欢简直哭笑不得。
差点儿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摔倒,陆少游也有些不太好意思。
他红着脸抓了把自己的短发,连忙抬脚,往前面跑去。
跑到他自行车旁边,他还是忍不住回头,“欢欢,中午好好吃饭!”
阮清欢很无语。
她这种吃货,怎么可能不好好吃饭!
不过,他说的话这么傻,她不觉得嫌弃,而是觉得甜蜜。
她以为,交代完她这话,他就要骑自行车走了。
谁知,他骑上自行车后,又转过脸望向她,“欢欢,我快二十岁了!真希望这一周能过得快一点儿!”
说完这话,他才骑着自行车,阳光明媚离开。
傻样!
阮清欢都不想跟他说话了。
她当然知道他还有几天就满二十岁了。
但这话他还用一遍遍重复么?
不过,嫌弃归嫌弃,阮清欢也忍不住默默地算起了日子。
她其实,也希望这七天,能过得快一些。
从她记事的时候起,她的妈妈,便不在了。
她有爸爸,可从小到大,她却好像没有家。
她住在爸爸与继母的房子里,只是一个被他们嫌弃、憎恶的外人。
对他们来说,她唯一的价值,就是被他们卖一笔钱,让他们生的那对龙凤胎,过上更好的生活。
但与陆少游结婚后,她就有家了。
陆少游的爸爸妈妈都特别好,那天一起吃饭的时候,林荷说,她给她和陆少游买了一处四合院,作为他们结婚后的小家。
当然,他俩要是想先跟他们一起住也可以。
毕竟陆家房间很多,住得过来。
阮清欢想先跟他们一起住。
因为她觉得,陆家人很温暖,她渴望这种家的温暖。
“秦城……”
秦城的摩托车早就已经停下,但他的视线,依旧焦灼在阮清欢身上。
他瞳孔紧缩,死死地盯着她那软白的手。
他无比确定,顾梦晚是不顾生死,从大火中救出他的姑娘,他心中只有她。
可不知道为什么,方才看到陆少游紧紧地握着阮清欢的手,他竟生出了一股子特别强烈的,想剁掉陆少游手的冲动。
“秦城,你怎么了?”
顾梦晚面色越来越难看,她眸中的骄傲,摇摇欲坠。
她又喊了好几声,秦城才猛然惊醒。
他仓惶从阮清欢手上收回视线,带着浓烈的愧疚与无措望向顾梦晚。
“秦城,你在看什么?你是不是变心了?”
听着顾梦晚依旧骄傲,却隐约染上了颤意的声音,秦城心中的愧疚与自我厌弃,刹那达到了顶峰。
是了,阮清欢是个极度恶心的女人。
她处处欺侮、伤害他的救命恩人顾梦晚,他怎么能,对她生出异样的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