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这个世界穿黑衣的,还是魔修比较多。
虽然也不是只要是黑衣服就是魔修,但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讨厌。再说黑色衣服太深沉,也不太适合霍瑾的性格。所以到了下一个凡人的城镇,她就买了一身红色的衣裳,又穿了回来。
霍瑾修为提升,还解锁了一些系统道具,例如她眼馋了很久的长剑。只是行走在凡人之间,长剑的攻击性太强,霍瑾没有佩戴,而是依旧背着自己的医药箱。
小匕首光荣退休,系统没有收回,霍瑾准备到通安镇卖出去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在进入通安镇之前,她还做了一些准备,给自己和练白霜各准备了一顶斗笠。她的是红的,练白霜是白的。练白霜自然是不愿意戴的,她坐不改姓行不改名,练白霜是也。
在苦劝练白霜多次无果之后,没有办法,只能如了练白霜的愿,就是不戴斗笠。
初次和霍瑾的交锋中胜出,练白霜倒是挺高兴的,连嘴角都挂上了笑容。
一路上,霍瑾还磨磨蹭蹭的,救治了很多普通老百姓,才终于在这么长时间之后,来到了通安镇的城门口。是的,城门口。
通安镇就和玉泉道人说的一样,虽然叫镇,但却犹如府城一般,而且城墙、城门,要比霍瑾见过的那些凡人的城市更加巍峨。就连那城墙,也很不同。凡人的城墙都是砖块,有些退了色,显得发灰。可通安镇的城墙不知道用了什么材料,黑得发亮,就好像黑曜石一般。
通安镇的城门口,把手的也并非是士兵,而是两个拿着长戈的木头机关人。它们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若是普通人会征收一些钱财,若是修士则会直接放过。
按理来说,霍瑾和练白霜都是可以直接进去的。但练白霜却隐藏修为,看起来和个普通人无异。这两个木头机关人的主人,也不过是元婴期,和练白霜比起来相差甚远,是以对方制作的木头机关人,也没有发现练白霜的修为。
它们遵循着主人的命令,前来征收银钱。练白霜不喜,准备在它们过来的时候就把它们给拆了。霍瑾却眼疾手快,拦在练白霜身前,把银钱给付了。
练白霜冷哼一声,也没多说什么,而是跟着霍瑾进了通安镇。
通安镇虽然是修士聚集的城镇,但凡人数量也很大,毕竟修士自视甚高,有些事情他们是不屑去做的。例如打扫街道的卫生,或是修缮房屋之类的,这些都得由普通人来。
来通安镇讨生活的普通人也很多,因为这里修士扎堆,他们手里绝不缺钱,稍微打赏两个子,说不定就够一家妥善生活一年。
诡异而又和谐的平衡,修士看不起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干净整洁却少不了普通人;普通人畏惧着修士,却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来这喜人手下做活,甚至还能因此比其他普通人活得更好些。
霍瑾倒是没有看不起普通人的想法,她找了一个女子询问了一下城里的情况,还知道了城里就连住宿都分为普通人和修士的客栈。修士的客栈要用灵石当货币,而普通人的客栈只需要银钱。
银钱霍瑾很多,可灵石一个也没有,所以她没有一点犹豫,选择去凡人扎堆的客栈先住下来。
霍瑾的到来*让客栈的老板诚惶诚恐的,老板委实没有招待过霍瑾这样的修士。这年头修士都自视甚高,说什么也不可能住进凡人开的客栈里,哪怕有些客栈也算是布置得富丽堂皇。
他们只会觉得,自己和凡人沦为一桌,丢面子。
霍瑾也没办法,她其实挺想去体验一下修士的客栈是什么样子,但不是囊中羞涩嘛。那些修士,哪怕再不堪,兜里也总归会有点灵石。不管是散修还是宗门弟子,只要有传承的,出门在外兜里总该有点子灵石。
偏偏出了霍瑾这样的异类,全靠自己和系统。系统给了她修炼的法子,让她点技能,和玩rpg游戏一样,但怎么也不至于还会给她钱。所以即便好奇,霍瑾也没有办法到修士的客栈去看看。
她这段时间,也着实锻炼出了点厚脸皮来,根本不介意老板的表情,顶着那古怪的、探视的目光,镇定自若交了房费,就带着练白霜去了房间里。
放下一些村民赠予了意义很重要但确实比较占空间的东西,霍瑾就带着练白霜直接出门了,兴高采烈的想见识一下修士所在的世界。练白霜跟在霍瑾身后,却有些兴致缺缺。
之前练白霜还不知道通安镇是什么地方,可到了地方,看到这里面这些似曾相识的建筑,尤其是通安镇最中央那高耸入云的宝塔,练白霜就明白了过来——她之前曾来过这里。
那时候的通安镇镇长,也是元婴修为,远比自己高深,但这些年过去了,对方还是个元婴期,只会让练白霜鄙夷。
她确实天资出众,而且是过于出众了,两百年走完了别人可能要万年才能走的道路,这样的天资,怎么可能会不招人嫉妒呢。不知道若是通安镇的镇长看到此时的自己,又会是何种表情。
霍瑾打听了一会儿,就去了东市准备摆摊。这通安镇,看起来修士和凡人能够共处,但实际上已经划开了界限。东市是修士们摆摊售卖的地方,而西市则划分给了凡人。
在东市,白日是不允许凡人进入的,哪怕是打扫卫生的都不行,只有夜深人静无人的时候,才允许他们过来打扫。
霍瑾到了东市,本来还兴高采烈的,但没过多久就兴致缺缺。虽说是修士云集的地方,但除了售卖的东西,看上去和普通摊位也没什么不同。甚至于有些,售卖的就是普通物件,也根本不是法宝。
例如朱钗环佩,除了用料要比凡人的更好,款式上也没什么区别,和霍瑾之前在普通人的府城中逛的没什么不同。
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会出来摆摊、一摆还是很长时间的,大多是没什么修为的修士,也不过是练气的、最高也就筑基。要是真有什么法宝,刚摆出来就已经被一抢而空了。
霍瑾先是逛了一会儿,找到像是管理人员的人,询问了一番后才终于能找个地方摆摊。原本是要先付摆摊费用的,但霍瑾没钱,而且她售卖的确实是比较容易被哄抢的东西,所以管理人员法外开恩,先给了霍瑾一个摊位、让她进行售卖,等卖完了之后再回来交费。
那人还提醒了霍瑾一句:“若是没卖出去,觉得人家给的价钱不够公道,也可以来我们这儿的售卖行售卖。”
“好,多谢。”
如此一番,霍瑾的小摊才算是能够开业。她找了一块布,垫在了地上,而后先把狐妖尸体给放了出去,放在最外面、再把自己用不到的两把匕首和一些路边捡的灵芝人参之类的放到方便做添头。
灵芝人参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顶好顶好的东西,对修士来说也算不错,最起码受伤了还可以补充一二。
一开始霍瑾在摆摊的时候无人问津,毕竟她是个生面孔,而且租赁的还是最便宜的地摊,连个桌子都没有。这样的摊子,修士们可不觉得会有什么好东西。可随着那夸张的狐妖尸体被摆出来,占了好大一块地方,就吸引了不少人过来。
等她再放上匕首和灵芝人参,摊子跟前人流如织,许多人驻足。
大家的主要注意力,还是在那狐妖身上。那狐妖是筑基初期,已经可以幻化成人的模样,若不是当初有练白霜帮忙,霍瑾怎么也不可能是对手。再说这狐狸皮毛完整,只有脑袋上有一个已经干涸的血痕,若是剥下皮毛,还能做一件漂亮的法宝衣服。
再说这肉,虽然普通的肉会让修士留下杂质,可这狐妖已经开了智,这肉只会大补。
当即就有修士问道:“道友,你这狐妖尸体,如何卖?”急着开口的是一位男修士,他出声速度之快,让霍瑾都有些诧异。
第45章 摆摊
有很多小说里,谈到狐狸的皮毛,最容易心动的,多半是女子。在小说的描写中,好像女人很难对这火红的、没有一根杂质的皮毛有抵抗力。但事实上,压根不是这样的。
女子爱美,男人就不爱吗?肯定是爱的。
尤其是大家都是修士的情况下,这皮毛不仅美丽,还能制成一个法宝,这谁能忍住呢。没有对皮毛的欣赏,只有对强度的追求,更不会借花献佛给其她女修士,修真者没有那种欲望。
看他先问,其他修士无论男男女女,都一脸不忿,都觉得这家伙嘴太快了。
霍瑾并不知道应该售价几何,所以她把问题又抛了回去:“道友觉得你能给多少呢?”
面对抛回来的问题,这位修士心中似乎早有成算,当即就开口:“十块下等灵石。”霍瑾不知道这是多还是少,但她下意识觉得,这狐妖尸体肯定不止这个价格。
果然,不用霍瑾说,就有别的修士看不惯了:“收起你那寒酸样,这尸体这么完整还保存良好、如今这皮毛根根分明还如此明艳,又连皮带肉一起卖,你想十块下等零食就拿走?我呸,你既然不诚心,就休怪我报价。道友,这皮毛我实在喜欢,我出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