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行,那就在一起。”沉雾非说,凑过去在那张无瑕的脸上亲了一口。
  临渊抬眸,双目灼灼地看着她,眼里是潋滟的光,伸手将她抱到怀里,满足地叹喟一声。
  真好啊,他又捉住她了!
  第95章
  翌日一早, 余晓雨刚要敲门,就见门正好打开。
  屋子里,沉雾非和临渊已经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
  和昨天一身古装不同, 今日临渊换上一身极具现代感的黑色休闲服, 长发并没有剪, 结成一个长辫子垂落在胸前, 露出那张华美精致的脸。
  或许人长得好看,不管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就算是一身杂牌休闲服, 硬是让他穿出大明星的气场,光芒万丈, 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他身上。
  余晓雨发现, 黑色真的很适合这位。
  他身上有一种矜贵、神秘的气质, 气场极其强大, 无形中吸引世人的注意, 又慑于他的气势,不由自主地忽略他过于完美的脸。
  沉雾非的穿着很简单,许是天气热,今日穿的是无袖衬衫和裙子,脚上一双休闲板鞋。
  这副简单的装扮却难掩她的美丽。
  不过比起美丽的容貌, 更吸引人的还是她身上那种清冷从容的气质, 和临渊站在一起, 居然没有被他的容貌和气场压住。
  余晓雨暗忖,果然大佬都是独一无二的。
  这两位站在一起,没有谁能压得住谁,都是独一无二,让人的眼睛都看不过来。
  余晓雨不敢多看, 恭敬地问道:“沉天师,临渊先生,你们要出去?”
  沉雾非嗯一声,“我带他出去吃早餐,顺便让他熟悉一下。”
  熟悉什么?
  当然是熟悉这个现代社会。
  余晓雨想到这位的身份,说不定陨落前还是个“古人”,以后要在现代社会生活,确实应该熟悉一下。
  离开宾馆,沉雾非向余晓雨资询盘龙镇有什么好吃的早餐。
  这个余晓雨倒是知道,她是个习惯做计划的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先查清楚当地的环境、风俗和饮食习惯。
  人生大事,吃喝玩乐,吃肯定要放在第一。
  “盘龙镇的老街有一家生煎包很好吃,还有豆花面,隔壁街有一家锅盔也不错,还有……”
  余晓雨一口气说了将近十种当地的特色美食。
  盘龙镇虽然只是个小镇,这里的美食文化确实兴盛,听得沉雾非颇为心动。
  她对临渊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餐!”
  说着就拉着人朝老街走去。
  余晓雨跟在两人身后,尽职地给他们当跑腿。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今日这两人有些不同。
  哎哟喂,他们好像一直牵着手,就像街上那些年轻的小情侣,别说看起来还挺登对的……
  接下来,余晓雨看着两人和很多当地人一样,一点也不介意地坐在路边的矮桌前吃早餐,然后彼此一起分享食物。
  这是不是太亲密了点?
  正当她觉得是不是自己脑子黄色废料太多,看谁都觉得有情况时,就见临渊拿一张纸巾给沉雾非擦拭嘴角沾到的酱。
  沉雾非抬脸让他擦,然后笑盈盈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临渊垂眸笑起来,有些羞涩的模样。
  余晓雨:“……”
  余晓雨:“!!!!!”啊啊啊,她的眼睛要被闪瞎了! ! ! !
  余晓雨就像个游魂般跟在两人身后,看着这对小情侣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在路上,一边分享食物。
  吃过早餐,他们并不急着离开,在盘龙镇中继续走走逛逛,悠闲自在。
  很快,余晓雨就明白,沉雾非是在给“古人”介绍盘龙镇。
  临渊全程都很安静,看到不认识的东西,就会指着问是什么,在她介绍后,会露出笑容,整个人沐浴在夏日灿烂的阳光下,从容闲适。
  那身气度,宛若旧时代的世家公子。
  余晓雨渐渐地安心。
  这位实在不像祸乱人间的凶煞,他不惧夏日最酷烈的阳光,也没有邪祟凶煞的冲天戾气和嗜杀,如果不是知道他的底细,谁又能想到,这个优雅矜贵的男人,其实并不是人类呢?
  或许这也是因为有沉雾非在吧。
  余晓雨明显能感觉到,沉雾非在临渊眼里是极为特殊的存在。
  或许在龙墓里,当黑龙渡完雷劫,朝沉雾非靠近,却没有攻击她时,就已经能看出黑龙的态度。
  后来的事也证明这点。
  都化成人了,人家几句话他就晕乎乎地答应跟着她走,连龙墓都不要了,只想让她养。
  余晓雨觉得这位邪祟是不是太过恋爱脑?
  如果他不是恋爱脑,那就是沈大佬实力太强,连黑龙都只能屈从于她,跟着她走。
  不过,她觉得应该是恋爱脑多一些吧。
  直到午时,他们终于坐车离开盘龙镇,前往附近有飞机场的市区。
  他们要从市区坐飞机回s市。
  到了市区时,沉雾非让余晓雨订后天的飞机。
  余晓雨问:“不订明天的?”
  “明天我和临渊去市里逛逛。”沉雾非说道,“听说市里有个历史悠久的博物馆,带他去看看。”
  余晓雨了然,沈大佬这是不遗余力地带“古人”熟悉现代社会呢。
  她再次纠结起来。
  所以,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真的不是在谈恋爱吗?
  第二天,余晓雨尽职地给他们当向导。
  她觉得这两人好像一对小情侣来旅行的,暗搓搓地给他们规划好几个网红打卡地,有很多情侣去的那种。
  果然,这两人去那种地方不仅没有格格不入,反而轻易地融入其中,倒是自己这个单身狗,和他们格格不入,到处吃狗粮。
  这一天玩得十分尽兴,晚上三人一起去吃火锅。
  火锅是鸳鸯锅,一边是牛骨清汤锅,一边是牛油麻辣锅,红彤彤的,色泽诱人,香辣扑鼻,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余晓雨无辣不欢,吃得满头大汗。
  出乎意料的是,临渊居然不能吃辣,不小心吃到一口辣的时,他的表情有片刻的空白,直愣愣地坐在那里。
  沉雾非和余晓雨双双看着他。
  很快,沉雾非就明白过来,赶紧端来一杯冰奶茶放到他面前,让他解解辣。
  沉雾非和余晓雨都能吃辣,看到他辣得嘴唇红彤彤的,畏辣如虎的模样,都忍不住偷偷地笑。
  余晓雨突然觉得这个邪祟挺可爱的,一点也不吓人。
  当她这么想时,就对上那双浓郁的紫瞳,赶紧低下头:我的妈,还是挺吓人的!
  只有在沈大佬面前,他才不吓人。
  吃过火锅,沉雾非发现临渊的心情不太好,可能是刚才被辣到,便去给他买了一支抹茶冰淇淋。
  天气炎热,吃点冰的正好,抹茶味冰淇淋并不太甜。
  吃到冰淇淋时,临渊的神色看起来轻松许多,一边说:“这个好吃。”然后又添一句,“人类真厉害。”
  人类弱小如蝼蚁,随便一个天灾降临就能夺去他们的生命。
  偏偏人类却能发明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那种叫科技的产物真的很厉害。
  路过的人听到这句话,转头看他一眼,然后被惊艳住。
  不过这帅哥长得好看是好看,但这话听着怪怪的,难道他不是人类?
  沉雾非点头,一脸赞成:“我也觉得人类很厉害。”
  人类是众多生灵中,最不可思议的智慧种族,虽然人类有劣根性,但更多的是人类的光辉,瑕不掩瑜。
  走在后头的余晓雨听到这两位大佬的对话,不知怎么的,突然间为自己生而为人感到一种自豪。
  时间差不多,三人准备回酒店休息。
  余晓雨站在路边,正要招手叫车,突然肩膀被一只手按住。
  她回头看向按住她的沉雾非,就见她的目光看向不远处的一条巷子。
  那是一条昏暗的巷子,路灯似乎坏了,外头的灯光无法渗进去,看不清楚巷子的情况,隐约好像能听到异样的声音。
  像是呼呼的喘息声,又像是风声。
  没等余晓雨询问,就见沉雾非大步朝巷子走过去。
  临渊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见两人都走了,余晓雨哪里还顾得了其他,赶紧跟过去。
  当她进入巷子时,正好听到重物砸落在地的声音,一股浓郁的血腥气飘来,空气中残留着淡淡的妖邪之气。
  有妖邪?
  余晓雨加快速度,很快就看清楚巷子里的情况。
  只见地上有一只血肉模糊的尸体,看不出是什么怪物,不远处还有三个倒在地上的女孩子。
  “沉天师,这是什么?”余晓雨看着那只怪物的尸体,上面的妖邪气息很浓。
  “是食心妖。”沉雾非说道,“它要挖这三人的心脏。”
  临渊站在一旁,身形隐在黑暗之中,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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