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毛老和刘老又问起了彭家事件中的细节,当说道彭德斯是被人换命后,毛老就叹了口气,对彭雨雨和蔼的说着,“你回去后也不要去问你爸爸了,我们玄门中,有一人就是为彭德斯换命的人。”
  叶白榆有些惊奇眨眼,哦,给人换命后的人还能活着?
  彭雨雨也呆了呆,那么,难道说是爸爸换了三叔彭德斯的命?彭雨雨不自觉的攥紧了手。
  “这个人是我的笨蛋徒弟,当年他家里人遭难,是彭家的老太爷救了他的家人。为了报恩,他就给彭家老太爷的本该死掉的小儿子换了命!但是,我这个笨蛋徒弟是用他自己的命格,换给了老太爷的小儿子,也就是彭德斯。换命后,我这个笨徒弟没过多久就一命呜呼了。”毛老说着,叹了一声。
  彭雨雨听着,不由的松了手,松了口气。
  “也许这其中有误会,你那三叔说是你爸爸夺走了他的一切,这是不对的。我那笨蛋徒弟的命格也算是不错,一生富贵是没有问题的。可惜啊,你那三叔太贪了。”毛老摇头说道。
  叶白榆接过祁长暮端来的茶,抿了一口,纸鹤开口:您那徒弟现在转世了?
  “没有。他在地府做无常呢。前阵子,七月十四的时候,他还写了封信给我,也和我梦里说了话。”毛老笑眯眯的说着,看着叶白榆,很是感激,“我徒弟说,是叶大大布施的信。谢谢你,叶大大。”
  叶白榆弯了弯眉眼,纸鹤开口:是缘分。
  能找到他布施的地方,还能写信,这都是缘分呐。
  毛老一笑,对,没错,是缘分,但如果没有叶大大的话,就没有布施的那封信了。
  所谓缘分,三分在天,七分在人
  第81章
  毛老和刘老又絮叨了一会儿, 就起身告辞了。
  送走了刘老和毛老后,叶白辰也出门了,说是去值班。
  今晚的彭雨雨不回家, 要和叶白欣一起睡。
  然后等着叶白辰也出门后, 彭雨雨还是忍不住开口低声问着叶白榆,“白白,我大哥他真的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吗?”
  叶白榆听着身侧祁长暮的照搬, 点头, 纸鹤开口:他和你们家人不是血脉亲人。但他和你们有一辈子的缘分。
  彭雨雨呆了呆, 真的, 真的不是她的亲哥哥啊。
  叶白榆看了眼彭雨雨的右手尾指,那里的红线若隐若现的, 于是,纸鹤继续开口:你顺其自然就好了。
  顺其自然?什么意思?彭雨雨有些茫然。
  叶白欣这时候已经端着果汁出来了,笑嘻嘻的开口, “就是别想太多啦, 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呗!走啦, 雨雨,我们去三楼, 看星星啦!”
  彭雨雨回过神来, 也笑了起来,站起来, 接过果汁,一边打趣着, “哦,是看你这个星星吗?”
  “什么星星!走啦走啦!”
  两个女孩子边走边打闹着去了三楼。楼下就剩下叶白榆和祁长暮了,叶爸爸, 叶妈妈今晚在海城亲戚家住着。
  “大大,作业都写好了?”祁长暮坐在叶白榆的身侧,一边问着,一边摸出雪玉膏,细细的涂抹着叶白榆的脚踝,脚踝的红肿已经消失了,但是祁长暮认为得再抹两天。
  这种事,叶白榆一般都不会去反对。
  叶白榆没有说话,有些心虚的垂下眼,他写得很不耐烦了,最后一张数学卷写得不是太好……
  祁长暮抹好药膏,抬头看见叶白榆一脸心虚的模样,不由一笑,眼底闪过一抹晦涩不明的温柔,这样心虚的大大也是好可爱的~
  “大大,我们回房间?明天要上学了。”祁长暮轻声说着。
  叶白榆点头。
  等回了房间,祁长暮整理叶白榆的书包,叶白榆就去洗澡,准备睡觉。
  祁长暮待看见叶白榆的最后一张数学卷子,轻笑一声,果然是没有写好啊。不过,能够写到这样,对自家听不见也说不了话的大大来说,已经是很难得了。想到这里,祁长暮心头一阵刺痛,不知道大大的魂魄修复好的话,能不能说话?能不能听见?
  洗澡后出来的叶白榆,就看见祁长暮盯着他的最后一张数学卷子看,不由心虚的转头,装作没有看到的样子,快步走到床上,躺好,盖上被子。
  祁长暮转头就见自家大大这番极速的上床睡觉的动作,“……”
  平常睡觉都要他说好多遍的慢吞吞的人,今晚的动作倒是出乎意料的快——看来这两天写作业真的是写烦了。
  祁长暮忍不住摇头轻笑,整理好书包,就上前,看着已经闭着眼睛蜷缩成一团的叶白榆,抬手轻轻的摸了摸叶白榆的头发,眼底是幽深的晦暗不明,嘴角笑容轻柔,他的低沉好听的声音有些压低的沙哑,“大大做得很好。辛苦大大了。明天早上我做鸡丝粥给大大吃。”
  叶白榆慢慢的睁开眼睛,看着凑到近近的,气息几乎交融在一起的祁长暮,弯了弯嘴角,黑白分明的又通透温润的眼眸里满是欢喜笑意。
  祁长暮深深的凝视着,眼底的幽深暗沉几乎是压抑不住更深处的沸腾,只能垂下眼,翘了翘嘴角,摸了摸叶白榆的头发,轻轻的揽抱了一下,声音更加沙哑,“大大先睡,我收拾一下。”
  叶白榆眨眼,点头,在祁长暮缓慢直起腰,要起身离开的时候,拉了拉祁长暮的手指。
  祁长暮下意识的拉紧叶白榆主动拉住他的手指,软软肉肉的手指,“怎么了?”
  叶白榆弯着眉眼,手指在祁长暮的手掌心里慢慢写着:你也辛苦了
  祁长暮怔愣了一下,才垂下眼,笑容更加温柔,“不辛苦,能陪着大大,我就不辛苦。”
  叶白榆心头无奈,随即也笑了笑。
  祁长暮又给叶白榆掖了掖被子,才转身进了浴室,沉默站了一会儿,才开始洗衣服。
  虽然用法术也可以做家务,但是,潜意识里,祁长暮不喜欢用法术给自家大大做这些琐碎的事。
  他喜欢给大大亲手洗衣服,晾衣服,穿衣服,一件一件的给大大穿上他亲手洗的衣服……他喜欢整理床单,被子,书包,熬煮饭食,对了,明天早上要给大大做紫米红枣汤,先炖一下。
  在厨房里,祁长暮看着炖锅启动了,才转身瞬间消失在厨房,下一秒,出现在了叶白榆的房间,看着床上已经沉沉睡去的叶白榆,祁长暮上前一步,先是从虚空摸出七彩的琉璃莲花花瓣,用手指引着那些雾气缭绕渗入叶白榆的额头,虽然大大说让他也用,可是,他还是不舍得用,这么好的东西,就该给大大用才对。
  等雾气无法再渗入了,祁长暮才收起了七彩的琉璃莲花花瓣,额头抵着叶白榆的额头,漆黑如夜空的眼眸满是晦涩不明的温柔和眷眷痴迷。
  他隐隐的有一种感知,他似乎有着更多更深的和大大的回忆,模模糊糊中,大大跟他说的那句话,“你也辛苦了”——
  在久远前,曾经,怀里的这人也对他说过——“你也辛苦了”,在他只是做了烧焦的饭菜后。
  他的大大呀,对身边的人,永远都是这么的温软,只要别人对大大好一点,大大就会非常珍惜,然后,就会努力的十倍的回报……
  祁长暮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沉沉睡去的叶白榆,凝视了好一会儿,眼底还是晦涩不明的温柔和痴迷,他忍不住低头,亲了亲叶白榆的额头,低声喃喃开口,“大大……让我陪着你,就这样,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不管是隐隐感知中的那些久远的模模糊糊的回忆里,还是现在的叉叉,祁长暮……都只喜欢叶白榆……
  也,只要叶白榆!
  *****
  九月,叶子在夏日的余晖中飘落,可飘落了几片叶子,那些大树依然郁郁葱葱。
  真正的秋天在南方的海城还是没有到来。
  叶白榆背着书包,刚刚走出校门口,书包就被人拿了过去,皱着眉头拿着书包的颀长俊美青年很是不赞同的看着叶白榆,一边开口说着,“大大,我说过的!我来背!”
  叶白榆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俊美青年,歪头,那他这不是连校门口都只走出一步,书包就被你背走了吗?
  青年看着叶白榆脸上的茫然困惑,叹了口气,带着几分无可奈何,“大大……书包里不用带那么多书的!”
  上什么课带什么书,或者把书放到学校书桌也可以的啊。每天背着那么重的书包……都不累的吗?
  叶白榆一脸恍然的点头,随即背负双手慢悠悠的朝前头走去。
  叶白榆心头默默的想着:这个叉叉越来越啰嗦了。
  祁长暮快走几步,追上叶白榆,伸手故作不知的牵住了叶白榆的手,叶白榆低头瞅了一眼,也没有挣脱。
  “大大,我们上车,大哥说在陶然居定好房间了,我们中午和大哥一起吃。”祁长暮说着,打开了车门。
  叶白榆点头,说是一起吃饭,主要是有事,而且是跟哥哥叶白辰的班长肖墨,那个养在哥哥玉串里的英灵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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