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砸,别再捞爹爹了! 第42节

  “喝酒骑马,属于危险驾骑,容易出安全问题。”
  “你放心,这点酒劲儿风一吹就散了。”
  夏雪侯笑哈哈,又恢复了之前爽朗的模样。
  他拍了拍宋显的肩膀,问他这回是不是记住了他们兄弟之间的誓言。
  宋显点了点头,很难不记得,手还疼呢。
  “这把剑就是你送给我的。”夏雪侯将他的剑双手捧起,呈给宋显看。
  宋显再次被剑鞘上松绿石镶嵌的钩形图案所吸引,他用手摸了摸。
  夏雪侯看到宋显的动作,又激动起来:“你是不是会觉得很熟悉?这是你为我特意镶嵌的,是属于我们钩浑族的标记。”
  “勾魂族?”宋显对上夏雪侯碧绿的双瞳,有一瞬间失神,“你们族人是不是都会一种秘术——”勾魂?
  夏雪侯惊喜道:“你想起来了?没错,我们钩浑族的族人都会一种秘术,特别会做鱼钩,不需要鱼饵,下在浑水之中就能钓到鱼,百钓百灵。”
  宋显:“……”居然是这个钩浑!
  “就因我们钩浑族这一奇特秘术,才惨遭外人觊觎,面临灭族之危。”提到这夏雪侯就满眼戾气,杀意外露。
  呃——
  宋显试探问:“那些恶人想像你们族人一样,有空手钓鱼的能耐?”
  夏雪侯赤红着眼点头,“原本我们钩浑族只是安静地隐居在南海一隅,与世无争地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那些恶人突然出现,逼问我们钩浑族钓鱼秘术,险些将我们屠戮殆尽!”
  “太可恶了!”宋显气愤大骂,“钓鱼而已,自己多挖点虫儿做饵不行吗,非要杀人全族?那帮人简直丧尽天良!”
  夏雪侯欣慰地笑了,“岫渊,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愿意为我打抱不平。”
  “我小时候跟你一起生活,那我也是钩浑族?”
  “你当然不是,黑发碧眼是我们钩浑族独有的样貌特征。你是族长捡回来的小孩儿。
  在咱们六岁的时候,钩浑族遭遇了灭族之灾,是族长以命相护,将我们几个孩子安全地护送了出来。
  你说要带着我们报仇,就带着我、信之、凤亭参加了——”
  “二位公子,马备好了!”驿丞恭敬站在门外喊。
  宋显真想一棒槌把驿丞打走,怎么能在这么关键的地方打岔!
  宋显只好去选马,定下了一匹体态匀称的枣红马。宋显随即就骑了上去,感觉很爽快。
  他好久没骑马了,不过骑术应该没退步。
  “咱们快赶路吧,或许能赶到明天中午抵达郡城。”
  驿丞微笑着摆手,恭送骑马走的宋显和夏雪侯。
  宋陆远被夏雪侯的半截话卡得不上不下,感觉十分不爽,他对着驿丞的屁股就弹出一颗椒盐黄豆。
  “哎呦,疼死我了!”驿丞捂着后臀尖大叫。
  让你在关键时候打岔,活该!
  宋陆远冷哼,纵身一跃,身影就隐没在了在夜色中。
  钩浑族的事儿先告诉大哥,然后他再骑马去追人。
  宋陆远走路慢悠悠,一点都不担心追不上。因为他的马是千里马,驿站的马十匹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他的马快。
  ……
  骑马速度太快,脸上的肉都是抖的,嘴也在兜风,而且马蹄声哐哐响,根本不适合聊天。
  宋显只能等下一次他们休息的时候,再让夏雪侯续上之前的话题。
  时至后半夜,他们依然在官道上骑马狂奔,宋显突然喊停。
  “等一下!”
  “怎么了?不舒服?”夏雪侯忙勒停了马,关心宋显的情况。
  “那倒没有。”宋显跳下马,从行李里掏出两块切糕给夏雪侯吃,他也叼了一块在嘴里,边吃边带点亮了竹筒蜡,朝路边草丛走进去。
  【价值说明】:荀草,服用之后可以使人容色变美。
  荀草,这名字熟悉,它的价值作用也好熟悉。
  这不是《山海经》内记载的植物吗?
  原文描述在青要之山“有草焉,其状如葌,而方茎、黄华、赤实,其本如藁本,名曰荀草,服之美人色”。
  夏雪侯开心地咬着核桃仁、杏仁和榛仁等干果做出来的切糕,人都快要被这美妙的甜香味儿迷糊住了。
  但他可不是吃了美食就忘兄弟的人,不错眼地看着宋显。他十分不解宋显为什么会蹲在路边的草沟里,对着一棵长得像兰的草发痴。
  那神情好像那棵草是金子做的一样。
  宋显震惊于自己居然有幸亲眼见到《山海经》里的植物,同时他还有点纠结,自己到底要不要采走这棵荀草。
  就在宋显反复纠结的时候,那棵荀草忽然放大,跑到了他眼前。
  宋显怔住。
  夏雪侯捏着手里的几根草叶子,故意在宋显眼前晃了晃。
  “就这破草叶子有什么好看的?”
  说完,夏雪侯就要草叶子丢了。
  “别!”宋显紧紧握住夏雪侯的手,赶忙把草叶子安稳地抠出来,小心地放在粗布帕子上,包裹,收好。
  夏雪侯:“你干嘛?”
  “你别管了。”宋显惋惜地看一眼被薅秃的荀草,只剩下根本在土里了。
  看看周围环境有什么好辨识的地方,等他从永州郡城回来,他就可以挖走荀草的根,尝试带回家种植。
  看了一圈,就是普通的路边野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现在天还黑,视线不好,更不好分辨。
  宋显去找了几块石头,在路边堆了小石堆做了标记,这样回来的时候就方便找了。
  夏雪侯笑话他这标记做得太明显了,很容易被人破坏。他随即用剑在附近的树上刻了一个鱼钩图案。这样就有双重保险了。
  宋显称赞夏雪侯聪明,跟他道了谢后,边吃着切糕,边牵着马往前走,顺便让夏雪侯继续把后半部分没说完的话都讲完。
  “后来你就带着我们参加了招募,在南山密院之内跟几百名孩子一起受训,最终被训练成了武艺高强的杀手。后来你、我和李信之,都受雇于红袖楼李老板。
  咱们十五岁就在李老板麾下,也算是李老板看着长大了。也是多亏你的缘故,李老板对我们兄弟都很好,还允许我们都称她姑姑。”
  原来他真正的身份就是一名杀手,一名很会讨好老板的杀手。
  “那这些年我们一直在为李老板办事,替李老板欺负贫弱、逼良为娼、杀人放火?”
  夏雪侯点头。
  宋显缓缓深吸口气:罪恶啊!原身死的不冤,死的活该!
  夏雪侯紧接着又摇头了。
  “咱们仨在红袖楼的地位高得很呢,你说的那些小事儿轮不到我们亲自动手,有周管事管。
  大堂、雅间、厨房等地方另有各自负责的小管事,死的刘达就是负责专管护院事宜。
  只有特别麻烦的大事,才需要劳烦我们出马。”
  宋显点了点头,他懂了。
  如果把红袖楼比喻当成一个黑恶集团,红袖楼李老板是黑恶集团老总,他们就是副总,下面还有总经理、各组组长、以及普通职员。
  周管事就是总经理,统管红袖楼所有业务。
  刘达就是红袖楼从江湖上重金聘请的护院组组长。
  “也就是说,你前两天执行的任务就是在处理红袖楼的大麻烦?”宋显嗤笑,“那红袖楼的大麻烦还挺多的,先派出我,然后李信之,之后又是你,都没闲着啊。”
  “姑姑的生意越做越大,难免仇家多。”
  提到李信之,夏雪侯就脸色就愁苦起来。
  “信之自那日接了李老板的寻人任务后,到现在都没消息。真是奇了怪了,那白歌到底是什么人?刘达和信之先后寻她,全都失踪了。”
  夏雪侯叹口气,“希望信之能逢凶化吉,没事吧。”
  宋显:“……”
  人早就死了,死透透的,他亲手送了花圈。
  “你还记不记得信之?小时候常跟我们一起玩,我总爱嘲笑他,他被气哭了就会找你告状,你就揍我。所以他总是爱黏在你身边,到现在都是。”
  夏雪侯唏嘘地叹气。
  “难得我们长大了还在一起,兄弟情义依旧要好。岂料世事无常,如今只剩我一个完好,你们一个失踪一个失忆。”
  “那你有没有想过,是我们现在干的事儿太丧尽天良了,所以遭报应了。
  咱们不是说要为钩浑族报仇吗,怎么在红袖楼驻扎下来,忘了初心?”
  夏雪侯沉默了很久,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盯了宋显一会儿后,开始叹气。
  “你果真什么都不记得了,罢了,现在说也没意义了。”
  “少来,把话说清楚很有意义。”
  宋显可不想再听这种卖关子的话了,今天晚上,他就要把所有的事情搞清楚。
  “你确定想知道?”
  宋显非常肯定地点头。
  夏雪侯凑到宋显的耳边要说。
  宋显本能排斥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下意识偏头躲开。
  “这荒郊野外的,没外人,你直接说呗,搞这么神秘干什么。”
  “着实难以启齿,大声说我说不出来。”夏雪侯说这话的时候,脸已经渐渐开始红了。
  “行叭。”宋显勾勾手指,示意夏雪侯可以凑过来说了。
  夏雪侯对着宋显耳朵轻声说了两句话,宋显猛地瞪大眼,而后脸也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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