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巴山猎耕记 第439节

  可,这年头,山里边哪里有什么巧克力啊?
  陈安摇摇头,心想可能是李豆花的包里有什么药材之类的散发出的气味,或者是别的东西,也就没有多想什么。
  他跟在李豆花身后,一路朝着茅草屋走。
  到了小院,李豆花打开房门,陈安进去后也不墨迹,动手抱来柴火,在火塘里点燃,挂上装了水的铁鼎罐烧着。
  李豆花则是将挂在火塘上方的豪猪腊肉取了下来。他火塘上挂着七八种野味的腊肉,有麂子、竹溜子、长耳、野鸡等等,很是丰富,长时间的烟熏火燎,黑红黑红的。
  豪猪肉的辨识度很高,大概是身上长满了尖刺的原因,在那些尖刺被拔掉以后,表层上有着密密麻麻的疙瘩,看上去非常奇特。
  除此之外,李豆花又去另外一间屋子,不多时拿回来一些当归、党参、淮山:“洗干净砍小了,将这些药材切片,一起煮。”
  陈安依言照做,像是在自家一样,取了砧板、黑铁菜刀,在水烧热后,将好猪肉清洗干净,然后砍剁成小块,放铁鼎罐里,又放入三种切片的药材,外加拍烂的生姜和几段辣椒,加水后挂在火上煮着。
  李豆花嫌里面呛人,到门外靠墙横放着当凳子用的木头上坐着抽旱烟,他注意到招财、进宝身上都有血迹,凑过去看了看,冲着屋里问道:“狗娃子,你这两条狗是啷个回事?”
  陈安往火塘里添了几块大点的耐烧的木柴,走了出来,见李豆花正在看招财和进宝的伤势,其余的狗就在周边或站或趴,说道:“这两条狗今天在院子里边咬了一架,我估计是在争头狗的位置…”
  他将过程说了一遍,又说道:“我都没想到,招财瘸了一条腿,还是把进宝咬败了!”
  “只要有三只以上的狗,便会产生头狗,当狗群中的数量超过六只,那情况会变得更加复杂,总是会有狗想方设法地争夺头狗的位置,你这都有八条狗了,出现咬架,正常!”
  李豆花并不觉得奇怪,反而饶有兴趣地看着招财:“腿瘸了还能那么厉害,招财这条狗是真好,它应该就是这帮狗的王了,王,可不只是头狗那么简单…不行,我得把把狗关起来,要不然等哈一不小心,被一帮子狗咬伤了可不好。”
  说着,他起身到一旁,将在沟边喝水的巴豆叫了回来,然后关进茅草屋里。
  他早已经知道招财腿瘸了的事情,只是不知道这是被人用枪打的。
  “狗王…有啥子说道蛮?”陈安好奇地问。
  在他所认识的人中,没有比李豆花更懂狗的人了。
  “你等哈!”
  李豆花说着,起身回屋,取下一只熏了没两天的长耳,几下剁小,捧了出来:“这狗王,有几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狗群中的其它狗,会对它行礼。”
  “行礼?”陈安越发觉得奇特了。
  “你注意看,在狗群中,会有一只狗,长时间安坐不动,而其它的狗会隔上一段时间就会走到这只狗面前,把脑袋低下去。
  而且,其它狗一定是从这只狗的侧前方走过来,而不是出现在它身后,一旦从后边出现,就会被认为是偷袭,是挑战,会被咬嘞…你不信你看好…”
  陈安是从李豆花这里学了不少关于猎狗的知识,只是搬来照用,从来没观察得那么仔细。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几个有李豆花这种闲心,换作别人,忙别的都忙不过来了,哪有这功夫盯着狗看。
  见李豆花这么说,陈安也耐心地看了起来,果然,等了四五分钟,就见最后边躺着的下司犬小黑站起身来,从侧边绕了半圈,来到趴在院子中心的招财面前,低着头晃了晃,又伸着脑袋嗅嗅,这才走到一旁,继续趴着休息。
  又等了十多分钟,旺旺也起身绕到招财面前,也是差不多的举动。
  “还真是…还有啥子?”
  陈安没想到,李豆花能观察得如此细致入微,而狗的一举一动,被他了解得那么清楚,难道那么懂狗,赶忙趁机请教。
  “如果发现啥子新奇的东西,狗王有优先地位。当狗群里边有狗找到一些新的东西或者是有趣的东西,会有狗叼给狗王,用来讨好狗王,它会叼到狗王面前放下又叼起来,重复几次,如果狗王感兴趣,那只狗在狗群里边的地位就高了,狗王会罩着它。
  另外,你再看看,它们几条猎狗在休息的时候是不是很有特点,招财躺中间点的位置,后边是如意和来福,在后边是进宝。
  进宝不是跟招财打过,想争夺狗王的位置,如意和来福,就是负责护卫,防止进宝偷袭招财嘞,所以挡在中间。”
  李豆花笑着说道:“更有意思的是吃东西,狗王是最先吃东西嘞,这些狗你不是训练过不是别人喂的东西嘛,现在有变化了…你看好!”
  他说着,将准备好的兔子肉掀到院子里。
  见到有吃的东西,所有狗都一下子站了起来。
  陈安看到其它狗都显得有些急切,但招财并却显得不急不躁,它没有去吃,别的狗也不敢上前,只有小白绕过狗群,小跑到那些兔子肉旁边,冲着那些肉闻了闻,然后张口叼起一块吃了。
  就在它准备去吃第二块的时候,招财忽然冲着它狂吠起来。
  小白不敢再吃了,低垂着尾巴,耷拉着脑袋,避到一旁。
  直到这时候,招财才一蹿一蹿地跳到那些兔子肉旁边,吃了起来。
  “不是说狗王先吃的嘛?”陈安有些不解。
  李豆花咧嘴笑道:“它现在不是吃了蛮?你看看别的狗敢不敢动!那只白毛下司犬不算是先吃,它顶多算是来查验一哈食物,能不能吃,可不可靠,这就有点像以前的皇帝,在吃饭之前,都有太监先尝一哈有没有毒一样。”
  陈安一下子恍然大悟,不得不对自己的师傅竖起了大拇指。
  因为此时,一帮子狗给他的感觉还真就是如李豆花所说的一样,众星拱月。
  但其实陈安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疑虑:“也不晓得,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肯定是好事撒,这群狗进了山里边,狩猎的时候,会更团结默契,捕猎会更厉害、更灵活,那就跟狼群一样,有了真正的主心骨了,而招财这只狗,那是对你这主人是相当忠诚嘞,你只要管住它一个,就能很好地控制好狗帮,狗王会帮你管。”
  李豆花笑着说道:“山里边少有人养那么多狗,这样的情况在我年轻时候常见,村子里的狗都是散养,自然就形成一个等级分明有狗王的狗帮,现在养狗的人家,都是一根绳子拴起来,是越来难得见到了…你别看招财瘸了条腿,到了山上,它的作用比起以前,只强不弱。
  我以前也见过一只别人养的瘸腿猎狗,但是在捕猎上,丝毫不逊色其它猎狗。”
  陈安听着这番话,再看看招财,心里边多少有些澎湃,一个声音在心里疾呼:招财没废,招财还能上山!
  但同时,他心里又多少有些担忧,生怕以后招财在狗王的争夺中吃亏,于是问道:“有没得办法保证招财一直是头狗,我怕在以后为了争夺这个位置吃亏!”
  “这你有啥子好担心的嘛,本身你平时喂养管理的时候,就是以招财为主,不要看它们是狗,但是很会看人眼色的,你才是它们的头头。
  这不是山上无人管理的成群野狗,不会争斗得那么猛,你稍微管哈就能稳住了。
  这些狗品种不一样,来得地方也不一样,有争斗在所难免,要想没得争斗,除非是那种一只母狗领头形成的像是个家族的狗帮,因为都是母狗领的崽子,母狗为王,很少出现打斗。
  一个狗帮出现两个狗王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就像狼一样,有公狼王,也有母狼王。
  再说了,狗王也不是非要最强壮的才能当王,经验丰富的,善于战斗的,也可以,还有,擅长和人打交道的狗也可以成为狗王,因为能从人那里获得到更多的东西,招财哪方面都占,你把它们管好就行了,没得啥子好担心的。”
  听李豆花这么说,陈安彻底放下心来。
  却听李豆花又补充了一句:“多带招财上上山,它另外那条腿会越来越强…不要觉得腿瘸就有太大影响,练出来了,一样能穿山狩猎。”
  陈安点点头,这方面,他自己再清楚不过。
  上辈子他就是瘸腿的人啊,一天杵着拐杖,一跳一跳地去放羊,他很清楚自己双手和那只脚的变化,狗也一样。
  而这也是招财脚被打断让陈安最恼火的地方,总能让他不时想起上辈子自己那悲催的一生。
  现在看着招财的变化,他忽然觉得自己上辈子那以烂为烂的做法,当真不如狗。
  屋里火塘中传来铁鼎罐咕噜咕噜的声响,还有冒出来的水落入柴火中炸得啪啪响的声音,他赶忙进屋,将柴火稍微撤了一些,文火慢炖。
  一直煮了一个多小时,豪猪肉终于能戳动了。
  他将铁鼎罐中的肉倒入炒菜的铁锅中,又淘了米在里面煮着。
  李豆花见肉好了,钻进茅草屋,取来碗筷,亲自弄了个麻辣蘸水,给陈安和自己倒了些酒,开始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豪猪肉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并且没有腥膻异味,那可是难得的美味,尤其是那肉皮,相当的有嚼劲,入口弹滑,越吃越香。
  不知不觉中,煮的豪猪肉被捞了个干干净净,两人都还有些意犹未尽,陈安干脆又到菜地里拔了些菜,在山沟里洗干净,拿回来烫火锅一样边烫边吃。
  没想到,那汤汁也鲜美无比,用来泡饭,味道都极好。
  一顿下来,愣是吃的肚子都有些鼓胀难受。
  陈安不由在想,难怪豪猪肉能卖那么贵,确实是难得的美味,感觉上比熊掌强太多。
  休息的时候,陈安还是忍不住问道:“师傅,你这里是不是有啥子东西,我啷个老是能闻到一股子奇特的香气,到底是啥子?”
  “香气…”
  李豆花先是愣了一下,猛然反应过来:“哦哦哦…等起,给你看点好东西。”
  第480章 金香玉
  李豆花起身,将随身带进山里的装药材的蛇皮袋从隔壁放药材的房间里提了过来,把里面的药材掏出来装簸箕里,最后从底部摸出几块拳头大小的石头。
  “看看,晓不晓得这是啥子?”
  李豆花随手拿了一块递给陈安。
  那是几块呈红褐色的半透明的并不算坚实的石头,色泽古朴醇厚,质地柔和细腻,而那类似巧克力的香味,就是从这些石头里散发出来的。
  这是种奇妙无比的气味,丝丝缕缕地钻进鼻头。
  陈安皱起了眉头,他对这石头,没有一丁点印象,但给他的感觉,绝不是什么普通的东西。
  他摇了摇头:“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就对了,要不然啷个会有有眼不识金香玉的说法嘛…这就是金香玉!”
  李豆花笑呵呵地说。
  金香玉?
  陈安愣了一下,将石头凑在鼻子边闻闻,觉得气味不够浓烈,于是用手在上面摩擦,香味果然又浓烈了一些,凑在火边一烤,气味更重,就连手上他也闻了闻,果然也沾染了那气味,顿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种能够自然散发出独特天然香味儿的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东西,他听说过,但没见过。
  山里关于金香玉的传闻其实不少。
  远古神话故事中,夸父追日时,其妻为弥补夸父疲劳而化作一块金香美玉,夸父系于胸前精力充沛、不知疲倦、忘我追日。
  自古金香玉是吉祥的象征,拥有者可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经千万年孕育而成并富有灵气,佩戴之人既不会感到空虚寂寞又不会感到痛苦忧伤。
  金香玉能散发出一种巧克力型的香味,若有幸嗅上一嗅,有少女擦肩而过之妙,伸手摸上一摸,手上会沾染芳香持久不散。
  这么珍贵的玉石在古代自然是权贵象征,一般人接触不到,就即使见到了,也得敬献出去,一般人难以见到,而且,即使在山里见到了,也未必能认出来,所以有眼不识金香玉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据说此等宝物在狼窝里才会出现,如果按照古人对动物的了解,还有一种叫嗅金鼠的老鼠偏爱寻找金子,而经常奔波于山野之间的狼善于寻找金香玉,这或许只是动物的一种本能。
  抛开古时的说法不管,上辈子,陈安还听闻过两件距离这年头很近的关于金香玉的事儿。
  一件是村里早已经离开的知青说的,这些知青,总会找着机会到处乱窜,也就是他们所谓的联谊,弄出不少事情来。
  十多年前,上海的一支知青队伍来到南郑支农,在这个知青队伍里有一位漂亮的女知青,她和其他知青一样每天跟着农民种田、放羊、修路。
  时间一晃就到了冬季,地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农活可做,放羊就成了知青们的主要工作。
  有一次女知青和一位同城来的男知青外出放羊,到了中午两人坐在山坡上啃干粮的时候,女知青突然听到山坡下有小动物的叫声,声音断断续续有气无力。
  好奇的她便顺着声音寻找,在一堆石头后面发现一个灰色毛茸茸的小狗。
  她并没有见过狼崽,当看到小狗奄奄一息,母爱的天性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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