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周目的我欠了太多人一句谢谢,以至于二周目的我可能真的要成为一个道谢狂魔了。我这样想道。
  套着一周目滤镜的我看谁都是闪闪发亮的星星,或许在他们看来我过于好说话了?或许我会被利用,又或许我会一片真心错付,但我才不管。
  那是我应得的。
  也是他们应得的。
  结果我说完后梅琳娜好久没有说话,我就有些不知道怎么办了,前面说罗杰尔是遮掩情绪的好手,梅琳娜也同样,并且连表情、语气都能做到毫无波动,和木头一样如果不是我和她有一周目的相处经验,可能还真的会因为她作出来的疏离态度而却步。
  我麻爪了:你如果还是介意,那我说,我原谅你了,这样可以吗?
  梅琳娜:你的态度,会让我误解你在无条件哄我。
  我大惊:啊?难道不是吗?
  梅琳娜:
  梅琳娜:我们继续说圆桌厅堂,那是受到指引的褪色者也就是英雄们聚集的地方,我并非你的女巫,女巫的部分职能我无法做到,但另一个事情,我可以为你指引的我能将你带到圆桌厅堂,如果你需要的话。
  暂时不需要,你的推测是对的,我的确比较着急,我打算先把史东威尔城打下来,我想了一下,继续说:不过梅琳娜,我希望遇到疑问和大事时,你能和我一起商量,不只是这件事,与我有关的任何事,比起打着为我好的名号我更喜欢和你一起商量,我会这么做,我希望你也能这么做,可以吗?
  梅琳娜在我提出意见与要求后,才算是完全放松下来,她应道:好。
  又一次得到了一个承诺的我也松了口气,笑道:那约好了哦。
  约好了,到了黄金树角,你决心要烧树的时候,也要好好地告知我这件事,不然
  千万不要食言啊。
  梅琳娜。
  哎呀糟糕,忘记问罗杰尔一件事了!
  嗯?
  我把所有守卫敲晕,一开始是打算摸去地下监牢找一找有没有幸存的褪色者,趁夜偷渡出去的来着的本来想着罗杰尔进来的早,说不定会有情报,结果被他的最后那一出给整忘记了!啊我是笨蛋吗?
  与你无关,怪那个魔法师。
  那倒也不必他应该只是好心给我补个光,是我没见过世面。
  呵。
  ?梅琳娜你刚刚是不是嘲讽地笑了一下?
  没有。
  算了,我一个一个找过去吧。
  都是褪色者,能帮一点是一点。
  曾经被那些前辈们帮助过的那个弱小的我,也已经可以为他们做点什么了。
  第23章 三夜三日
  ◎仁慈而残忍,杀人且诛心◎
  那是一周目的事了。
  一路摸索前进的我在前往史东薇尔城的路上,风暴山丘的破屋遇到了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女孩。
  彼时还不太会记名字的我叫她小红帽。
  小红帽问我:
  你是一个人吗?
  正朝着史东薇尔城前进吗?
  是因为听信那位白面具先生的好话吗?
  还是想成为蜘蛛的一部分呢?
  如果是的话。
  她说。
  那就和我一样了。
  可是我还没有勇气要被砍断手、脚和头。你知道吗,人被砍掉之后,就会长的像虫蛹哦。
  太可怕了。
  女孩打了个寒噤。
  对不起。她说。
  我太懦弱了。
  没有。
  没有褪色者。
  我站在由手、脚、头悬挂的天花板下,地面和墙壁血迹新旧掺杂,虫蛹堆到天花板。
  咕噜
  一个虫蛹从边缘滚下来。
  垃圾场,屠宰场,还是素材库?我轻声问,声音在空旷的室内回荡,没有人能回答我。
  门口,蜘蛛接肢贵族的腹部插着一把失乡骑士大剑,剑上被我一股脑涂了火油脂、冰油脂和中毒油脂,正一点一点侵蚀它的生命。
  它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它发出了痛苦的嘶号。
  可能是想要我给他一个痛快吧,不过人怎么能听懂蜘蛛的话呢。
  我漠然看着灼烧、结冰和腐烂从它的伤口扩散,直到吞没它恐惧的双眼。
  原来你也知道怕的啊。
  当啷。
  失去凭倚的失乡骑士大剑砸在地上,锋利的刀刃上没有留下一丝肮脏的血迹,我赞叹道:真是一把好剑。
  失乡骑士将双剑之一捡起来归鞘,似乎完全不在意他的配剑被我抽出用过。
  还是得找一个趁手的利器。
  我心想。
  虽然大多时候魔法攻击够用,法杖偶尔也可以客串物理攻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是需要用刀、剑、砍刀、斧头什么的利器更解气。
  总不能每次都拔奥雷格的双剑吧。
  太难拔了。一想到因为身高问题,我从他的腰间拔了两次都没把剑拔出来,最后还是骑士把剑抽出来递到我手上的,我就忍不住有些抓狂。
  好了,拿到了,应该是他们的遗物。我踩着奥雷格的肩膀,捡起蛹群顶端的天鹅绒红布。放我下来吧。
  被稳稳放下来的我拍拍奥雷格的手臂:直面这玩意,你还好吧。
  失乡骑士一如既往地选择性无视了我的话。
  我已经开始习惯了,随他去,转而问另一个人。
  梅琳娜?
  嗯。梅琳娜的声音更稳定。
  结果就我反应最大啊?
  是你警戒心强,接肢贵族应当是埋伏在这里的,如果你反应不快可能要吃亏。梅琳娜道:你会用左手剑?
  左手剑?我不会啊,这不是右手握着法杖,只能用左手么。我小心地将红布塞进背包,转而去揉还在隐隐作痛的左手腕,只要是武器,无所谓会不会,只要想办法造成伤害就可以了吧。应该没有谁会无聊到规定,刀一定得怎样砍,剑一定要怎么挥?
  又不是比赛。
  失乡骑士大剑比直剑、曲剑都要沉,别看奥雷格一手一把甩的如虹如电,到我手上要舞起来得双手合握才行,单手剑就必须得借力了。
  我挥得应当不会像失乡骑士那么赏心悦目。
  我看了一眼奥雷格,叹气:真好看。
  梅琳娜:小春?
  奥雷格的双剑舞起来真好看,风暴一般凌厉暴虐的美,我继续叹气,在这血腥掉san的史东薇尔城,我只能靠多看几眼昔日风暴骑士的风姿,维护一下我岌岌可危的审美。
  史东薇尔城内也有失乡骑士。
  那不行,那些人我但凡多看一眼就要打我的。
  ?梅琳娜打出了问号,她不觉得她有问题,她应当是认为我有问题。
  我勉强地笑了一下:没关系,不用特意找话题转移我的注意力,我没有那么脆弱。
  这不是在逞强。
  长久以来的经验让我学会了刻意的遗忘,出了环境后我又支棱了起来,又或者是刻意给自己找事做:我记得在某个角落有一个熔炉骑士,我们要不要去会会他?
  说着商量的话,实际上梅琳娜一直是我去哪她去哪,从不发表个人意见,奥雷格作为一个失智骨灰还是个哑巴,我指望着他发表意见也指望不了,于是我一人提议全票通过,我直奔熔炉骑士。
  为什么宁可去找熔炉骑士也不去打葛瑞克呢?
  如果这位碎片君王在某一日醒来,发现自己的城被完全架空,那表情一定很有趣吧。我笑着又放倒了一个士兵:他的城不再是他的城,他的命令无人遵守,他的身边没有士兵拱卫,入侵者大摇大摆地在城内逛街哈。
  杀人还要诛心呢,接肢葛瑞克。
  我面无表情地仰头直视背身双翼的熔炉骑士。
  真帅啊。
  想学。
  史东薇尔城的失陷用了三夜三日。
  第一夜,所有的士兵都陷入沉睡,次日正午陆续醒来时,纷纷表示精神得到了极大的舒缓,与之对立的是被锤得伤筋错骨的身体。
  城内的接肢贵族们一夜失踪,驻扎外城的恶兆妖鬼不见踪影,城外大火过后,风暴带来了无火的灰烬,一时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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