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每次出海睡在船长的床上,林卫国都是笑着躺下的。
况且,每次出海还能有极大的收获,对于一个渔民来说,还有比这更让他高兴的事吗。
于主任和刘福也都是一脸羡慕的看着他,说实话,人生百态,他俩的日子现在也舒服,但是,像林卫国这样没啥烦恼的日子在这年代还真的少。
林卫国就是高兴的笑,然后招呼着大家喝酒。
“来来来,今天也是过节,我也略尽地主之谊,敬各位一杯,谢谢各位对小蝶的帮助。”
难得的林卫国能说出这段场面话,林彩蝶也感慨,到底还是钱包才是底气,林卫国这几个月要是没赚到这些钱,绝对说不出这么有底气的话。
林卫国开大船这几个月,虽然是和林彩蝶分钱,但是分到他手上的,也有1万块了。
也就是家里男人少,而且林彩蝶摊子大,需要他帮衬,不然他自己都要去订一艘大船了。
主要是打渔太给力了,在渔业资源还相当丰富的80年代,开着大船出去,就是捡钱一样。
当然,即便是订购大船,肯定也没有林彩蝶这艘好,国内的大船上那些设施都不齐全,在船上的舒适度也差。
别的不说,就是住的地方就相当的逼仄、阴暗。
但是对于出海的人来说,这些也不算是事,本身就是出去赚钱了,谁还在乎那点舒适度啊。
当然,舒服一些肯定也是好的。
人类的本性就是追求享受,能舒服,谁也不愿意受累。
所以,哪怕最近村子里也有人买了大船,可是大家还是带着羡慕的看着林卫国。
林卫国也恰好说到这个事,他转身对着坐在另一桌的林彩蝶说道。
“小蝶,刚刚买油的时候,遇到钱老六了,他说大船靠岸的时候,想走咱们这的码头。”
钱老六也就是村子里买大船的两户之一,他是和自己的小舅子合着买的。
这家伙也是好命,上面五个姐姐,对他还都挺好,不然,也凑不出买大船的钱。
好在这个家伙也不是那种混子,也挺能干的,倒是没让姐姐们失望。
林彩蝶也知道他们问林卫国的意思,毕竟大船在村子里的码头不能靠岸,用小船倒货的话又太费劲,还浪费人力物力的,没有小船还得临时租用,虽说也不用多少钱,但是相比这边直接靠岸,那差的就远了。
林彩蝶:“那就停吧,都是一个村子的,也不能说不让用啊。”
现在村子里大船少,找上来也就让停了。
但是回头若是大船多了,就肯定不能停了,毕竟这码头小。
林卫国点头:“行,那我回头和他说一下。”
说完这个事,就继续张罗着吃了。
有好的,肯定都是想着吃呢。
林彩蝶率先夹了一块鱼片,别说,虽然不是出自空间,但是也是现在大海还没被污染的野生品种,而且也用了空间的海水养了一天,应该也沾染了海珠的气息。
所以,这味道还真是不错。
鲜嫩可口,肉质细腻,入口即化。
最原始、自然的海洋味道瞬间在口腔中散发出来,刺激着味蕾。
说真的,没吃过野生石斑鱼的人生一定是不完美的。
林彩蝶吃了一块鱼肉后,杨三妹又给她装了一碗鸡汤。
在海边的村子,炖鸡一直是约定俗成的进补方式,一般补补都是炖一只鸡。
今天杨霞可是炖了两只的,反正现在家里养的那些鸡也都能杀了,每天也依然有鸡蛋拣。
院子里的还好,现在林彩蝶空间里才是鸡鸭成群,她甚至都把鸡鸭迁移到南岛上去了,不然中心小岛都显得乱。
现在每天的鸡蛋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林彩蝶要是在岛上,都会让赵峥嵘拎上一篮子到部队,给战士们增加营养。
在村子里,她也会频繁的拿出来,不是让杨霞腌成咸蛋,就是平时做了吃。
可以说,现在家里每天饭桌上必有的就是鸡蛋。
好在鸡蛋本身也是好东西,也是难得的有营养的,既能提高伙食的档次,又对大家的身体好。
林彩蝶其实不太想喝鸡汤,不过也不好拒绝来自亲娘的关怀,盛情难却吗。
不过倒是把里边的一个鸡腿夹出来,给了隔着位置的杨帆。
杨霞:“小蝶你吃,这一整只鸡,肉多着呢,让她吃别的。”
林彩蝶:“鸡腿就是给小孩吃才对,我也吃不下。”
她自己夹了个鸡爪子在那啃着。
杨三妹看着皱眉,喜欢啥不好,喜欢啃鸡爪子,这就是不会享福。
林彩蝶还就是喜欢吃鸡爪子,记得小的时候,家里穷,难得做一次鸡,那时候,杨三妹总是不吃肉,而是啃鸡爪子。
“娘就喜欢吃这个。”
后来林彩蝶知道是因为杨三妹舍不得吃,不过小时候不懂事,就以为鸡爪子一定是鸡身上最好吃的。
然后,不好说是执念,也不好说是别的,反正自那时候起,林彩蝶就喜欢吃鸡爪子了。
今天的菜不止丰盛,而且量大,所以不用说让着之类的,随便吃随便造。
杨三妹也给姜红装了一碗鸡汤,当然,里边肉也不少。
姜红笑着接过:“婶子我自己来就成。”
杨三妹:“多吃点,好好补补,你们这些天也累,等晚上,咱们炖鸭子和笋。”
姜红有些哭笑不得,她们确实前几天有点赶,但是也没说需要补啊。
这里的伙食,每天早上都有一个鸡蛋,每天中午也都有肉菜,以鱼和海鲜为多,时不时的再整个鸡,她哪需要补啊。
第394章 日子
听到杨三妹说晚上炖鸭子,她就赶紧制止了。
“婶子啊,我觉得咱们晚上就清淡点,再说了,这些菜也吃不完,这天气也难放的住,咱们晚上就别炖鸭子了,改天再炖吧。”
以前在家、在单位时,虽然也能吃到肉,但是哪有这频繁,而且还不限量一样,时不时的还能吃点新鲜的。
像是江珧、石斑鱼、小青龙、青蟹她可都吃到了,还是新鲜的。
杨霞也看着杨三妹:“姑,我觉得晚上也别炖鸭了,小蝶他们买回来的猪肉还有呢,那些也得赶紧吃。”
中午这有一盘炒肉丝,还有就是红烧排骨,可是伙房的盆里还有好大一块五花呢。
杨三妹想了下,可不是,现在菜多是杨霞订,她都差点忘了。
“行,那晚上不吃鸭子,把那肉炖了。”
姜红哭笑不得,这标准她都不知道,等回到单位,在学校食堂还能适应吗。
其实姜红是过来做技术支持的,当然也带着课题,但是她这个,在这边一两个月也行,四五个月也可以,就是时间是自己掌握的。
本来她原计划就是三个月,但是现在3个月早过了,她都没走。
除了这边的研究环境好,舒心之外,她自己觉得,伙食好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中午这顿,可谓是宾主尽欢。
吃完了后,大家都帮着收拾了一下,姜红和李东波还要去帮着洗碗,不过被杨霞拦住了。
“姜老师,可不用你洗,快放这。”
姜红笑着说道:“我这会也没事,正好一起还能快点。”
杨霞坚决不同意:“那可不行,你的手是拿钢笔的,可不能拿抹布。”
姜红:“我在家里也是要做这些的。”
杨霞:“那是在家里,这里不用你,姜老师,你快去歇歇,我这也就这点活,每天比你们还清闲呢。”
姜红没办法,也只好放下了。
其实杨霞拒绝,除了这是自己的工作外,她也确实是尊重姜红。
这年代,有学问的人本身就比较受尊重,更何况,姜红没事的时候,也会教小杨帆一些启蒙的知识。
像是数数字,背背古诗这些,虽然现在杨帆还不会写汉字,但是1-10都会写了,还能背诵锄禾、春晓等古诗。
这让杨霞很是感激,她也希望杨帆将来能像姜红这样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
说实话,到林彩蝶这边来,除了吃住比较好,也不累外,最让她满意的就是,这里是有文化的人多,杨帆小小年纪就处在这里的环境中,对她的心性和兴趣都有很好的培养。
杨霞没听过孟母三迁的故事,但是一个淳朴的母亲用最简单的思维也践行了这个道理。
林彩蝶和姜红一起出的伙房,姜红回宿舍,也邀请林彩蝶过去。
“到我那坐一会吗?”
林彩蝶想着也没什么事,就跟着过去了。
姜红住的虽然是4人间,但是只有她一个女的,其实还是单人间。
而且为了她住的舒适,林彩蝶后来还特地拆了一张上下床,放到了前院,这屋子现在也宽敞多了。
这屋子,林彩蝶以前也会偶尔过来和姜红待一会,聊聊天。
姜红的房间有着浓厚的知识分子风格,进了房间后,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两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