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王雪娇坐在后面的车厢里,抱着轩辕狗剩,看着窗外车水马龙,感叹万千:
“哎,我,一个跺一跺脚,金三角都要抖三抖的堂堂大小姐!往日出入不是劳斯莱斯,就是布加迪,至少也是悍马,如今不是坐在三轮车里,就是坐在面包车里狗剩剩哇,咱们落魄啦~”
张英山手里稳稳地握着方向盘,笑道:“大小姐也有坐腻了豪车的时候,要体验一下底层人民的生活,丰富人生体验。”
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到了约好的地方,养猪场的丁老板豪横的拿着大哥大站在路口等着他们:“哎呀,你们可来了!欢迎欢迎!”
“我们这边十一月底就开始杀猪了,要做腊肉和香肠,现在已经在灶上熏了一个多月了!好吃!你们要是喜欢,可以带点回去,算你们便宜一点”
“这边是我们家养了准备自己吃的,绝对好!喂的都是米糠、酒糟、豆渣,平时我还让它们在大园子里跑!瘦肉结实!肥肉香!”
丁老板骄傲地介绍他们家的猪们。
“约克夏我们家也有,都卖给肉联厂了,我们家自己不吃的,哎还是两头乌好吃,火腿厂都要从我们家买。”
两头乌就是头和屁股都是黑色的本地猪,个头小小,跟膘肥体壮的约克夏一比,简直像未成年。
远远地传来了“嗷嗷嗷嗷”的声音,丁老板介绍:“哦,那是我家在杀猪,晚上会摆宴,你们留下来一起吃。”
“哦”王雪娇点点头,这就是传说中“杀猪般的惨叫”,学习了。
“好呀~”王雪娇一口答应,轩辕狗剩一下子直起身子,竖起了耳朵,双眼放光。
王雪娇看了它一眼:“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叫钱刚吗?”
“呜”轩辕狗剩气呼呼地趴在王雪娇的肩膀上,扭过头,以示不满。
定了三头“两头乌”,王雪娇说:“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杀猪,想看看是什么样的。”
“杀猪有什么好看的?”老板不明白城里人的追求。
王雪娇解释道:“我听说杀猪得好几个男人才能搞得定,但是又看过一本小说,里面说一个女人就能砍死两头野猪,我想了解一下到底哪个是对的。”
丁老板笑起来:“一个肯定是不可能的!乱写,抓猪至少要三个人抓。你还是不要去看了,太危险。”
“我远远地看,不靠近。”王雪娇听说过,每年杀猪季,都有人被垂死挣扎的猪撞伤、踢伤,还有人被猪拱到开水锅里,她只是去看个新鲜,没想冒险。
大主顾说想看,那就看呗,丁老板带王雪娇去了杀猪的地方。
王雪娇好奇地张望:“居然挺干净,没有我想的那么血浆横飞。”
“猪血也是卖钱的,怎么能浪费呢,都得用盆接着,割肉的时候才会流出来一点,那个就不要了。”
王雪娇听得特别认真,好像打算改行了似的。
三个汉子抬着一头猪进来了,这是今天晚上要吃的猪。
本来把猪绑到长条案板上,就完事,结果,这头猪也许是有什么心愿未了,如同不愿意认输的a股散户。
纵使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它还在疯狂扭动,仿佛这样就能等到命运的触底反弹。
血珠飞溅,落了几滴在王雪娇面前的地上。
王雪娇认真盯着血迹看,在心里记住猪的位置、落刀的位置、血珠飞起的高度,以及落在地上以后的形状。血迹痕检,也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看教材上的那些照片,到底不如在现场来得记忆深刻。
丁老板见她盯着眼前的血迹半天不动,以为她吓傻了,赶紧迎上来:“哎,我就说杀猪不好看,危险,还血腥,你们城里的姑娘看不得这些的,快出来坐,我给你们泡了茶,是我们这边山里的,纯天然,无污染!”
王雪娇微笑道:“我没事。”
有什么见不得血的,就算她不开饭店,每个月也有七天要面对自己的血。
她对清除血迹有很多心得,新鲜血迹不要用热水泡,免得血液凝固,以及内衣专用皂很好很强大,好多天以前的陈旧血渍也能洗掉,84消毒液并不是最优解,它会把白色的衣服烧黄,唯一优秀之处是它会影响鲁米诺试剂的效果
不过,后面的事情确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了。
猪死之后就是朴素的分猪肉,在菜场也能见着,没什么花样,王雪娇便跟着老板走出来。
整个村子都沉浸在即将过年的欢乐气氛中,不少人家已经贴上了春联、门神,以及挂上了红灯笼。
这个村子以前隶属于绿藤市下属的一个郊县,后来由于行政变动,撤县为区,这里的人也都从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
户口本上多了一个字,并没有对这里人们的生活习惯产生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日常生活该怎么过,还怎么过,比如过年杀猪之后,还是会邀请附近的邻居们一起聚餐。
在丁老板家旁边有一个人口最多的村子,里面住着一户专门做这种乡村宴席的人家,他们自带厨具和其他的家伙事,只需要提前预约就可以上门来做菜,手脚麻利,又快又好。
平时周围五六个行政村,有个红白喜事,都会请他们上门来做饭。
丁老板原本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今年生意太好,他沉迷赚钱,不可自拔。
等他想起过年自家也有要杀猪、请客这档子事的时候,已经是一月了。
人家村宴大厨早在十二月中旬的时候,档期就已经排到大年二十九了。
所以,今天这顿杀猪宴只能有参加宴席的人家一起上,有力气的出力,有厨艺的出厨艺。
好在各家各户的掌勺人也都愿意展示自己的手艺,自己擅长做什么,就做什么。
只见灶中火焰熊熊,炉上蒸气腾腾,菜刀擦过食材与砧板相碰,一众人等忙得不亦乐乎。
“这个东西是啥玩意儿?”丁老板的左邻陈大婶拿着一个巨大的黑色物体向主人家询问。
李大妈凑过来:“看着有点像芋头。”
丁老板忙过来:“就是芋头,我儿子专门从荔浦带回来的,说是叫槟榔芋,非常好吃。”
李大妈提出了灵魂问题:“怎么吃?”
丁老板:“……”
他转头看着老婆。
老婆困惑地眨了眨眼睛。
“小力没说?”
“没啊,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中国人民的灵魂三问之“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居然缺了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环。
这就尴尬了。
广大绿藤市人民对荔浦芋头的初相识,源于电视剧《宰相刘罗锅》,在那之前,绿藤市也有芋头,只是品种不一样,那是是掌心大小的芋艿,又被称为芋苗,多用来做成甜点或者蒸熟之后蘸糖吃。
按理说,既然都是芋字堂口的成员,蒸熟了蘸糖吃应该也没什么毛病。
但是大家得知这是不远千里从荔浦带回来的,她们都觉得,它应该拥有一个更高端的吃法,不能与小芋苗那般平平无奇。
但是有什么高贵的吃法更合适?
没有人知道。
琢磨了半天,也没有人知道应该如何下手,也不敢主动提议,生怕糟蹋了这罕见的珍贵食材。
最后李大妈说:“要不就放着吧,你们家什么时候想起来,就自己吃。”
丁老板的妻子忙说:“还是今天想办法把它吃了吧,等过完年,他们父子俩又要出去跑生意,家里经常就我一个人,这么大一个芋头,做好了,吃不完,白白放坏了,怪可惜的。”
“要不不行就蒸着吃呗。”
“这么大的个头,不会很粗吧?吃着会不会刮嗓子?”
“有可能”
王雪娇见一群人围在那里,不知出了什么事,好奇地凑过去,得知他们是在为不知如何处理大芋头而烦恼,她主动开口:“我知道,我吃过,可以做菜的!交给我吧~”
丁老板见贵客要亲自下厨,忙上前阻止:“怎么能麻烦你动手,到处又是油是火的,不安全。”
其实主要是他对王雪娇的厨艺也没有什么信心,猪肉贩子介绍的时候只说有个城里的姑娘要来买猪肉,没说她是干什么的。
丁老板以为王雪娇只是过来帮家里人买过年猪肉的小姑娘,是个行走的钱包。
都说城里的小姑娘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何况王雪娇这么年轻的,肯定平时在家里不干家务,偶尔做一次菜,只要没烧糊,全家都会给予爱的鼓励,淡了就自己加一点盐,咸了就自己泡泡水。
他们家今天可是要请周围好几户人家一起吃饭的,要是做出来的菜特别难吃,只怕会成为邻居们一整年的笑柄。
王雪娇猜出他的想法,笑着说:“放心好了,我是在城里开饭店的,比这大的火都见过,身上粘的油也不少,绝对不会糟蹋粮食。”
“你们城里的饭店都是小锅菜吧?一份一份的炒,这么大的锅,行不行啊?”丁老板依旧对王雪姣不是很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