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他的眉毛似乎天生的有那么一点微微蹙起,琥珀色的眼神里满是病蔫蔫的忧郁,挺直的鼻梁与轮廓线条清晰的嘴唇勾勒出一个精致而脆弱的模样,好像说一句重话,他都要捂着心口咳半天。
  与他相比,在这个时代绝对算不上硬汉形象的张英山称得上是剑眉星目、精神饱满、健康阳光。
  “不,这么多钱,我不能收。”
  “拿着吧,要是没有钱,你妈妈的手术费怎么办?”
  “我还不起”
  “怎么会呢?你可是清大化学系成绩最好的学生。”
  “那有什么用,毕业以后一个月才几百块,我要还几十年才能还得清。”
  “怎么会只有几百块呢,只要你点点头,一个月至少能拿这个数。”
  “五千?”
  “你太小看自己了。”
  “五万?!”
  “如果你能够成功做出我们想要的材料,五十万也并非不可能,只要一个月,这点欠款就能轻松还清。”
  程明风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充满着诱惑,把一个好好的大学生,一步一步勾到深渊里。
  让她从一开始只是想要摆脱困境,越来越感受到金钱能带来的快乐,最终彻底沉沦。
  王雪娇自己没有缺过钱,就连家里出事也没有缺钱,到了医院,她可以豪横的说:全部按最好的治疗方案来!
  但是她看见过胡嘉嘉的困境,知道人穷急了,会是什么样的状态,那是拉都拉不住的要往火坑里跳啊,哪怕知道去泰国是卖身,她也只关心卖得的钱,自己能不能拿到,能拿到多少。
  《黑色牡丹花》里,也有王雪娇的同学想劝她小心陷阱,她回想着胡嘉嘉当时的表情、眼神,还有那绝望的语气:“我拿什么跟你比。”
  一旁看着的何敬辰都被王雪娇的演技折服,本来以为她演疯狂反派有余,只怕破碎感演不出来。
  没想到,她念着念着台词,眼圈居然红了起来,光是坐在这里念台词都能做到这么入戏,要是穿上全套服装,到那个场景里,那肯定绝了。
  何敬辰暗想,幸好余小姐是清白无辜的,不然真是要错失这么一个有天赋的宝藏演员了。
  晚上十点,何敬辰宣布:“好,今天就到这里,大家辛苦了。”
  大家三三两两从房间里出去,聊着剧本里的一些细节。
  一只背上背着狗崽崽包的轩辕狗剩端坐在墙边,眼巴巴地看着一个一个出来的人,大家嘻嘻哈哈地逗它,给它吃东西,送到嘴边的火腿肠它都不看一眼,还是昂着头,在人群里寻找着什么。
  等王雪娇出来,它忽然从端坐的雕塑变活了,又蹦又跳的扑到王雪娇的脚边,围着她转圈圈。
  王雪娇从它的背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剥开皮,还没递到嘴边,它就一个“饿狗扑食”地跳过来,啊呜啊呜地吃。
  拿着春都牌火腿肠的女二曹清蓉大惑不解,伸头看了一眼:“双汇?新牌子啊?味道真的好这么多吗?”
  “不是,它害羞,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王雪娇把狗剩转过去,让它对着曹清蓉拜拜:“快说,谢谢好心人。”
  狗剩剩直立起来,两个前肢弯曲着,上下移动,好像拜拜。
  把刚才还郁闷着的曹清蓉给逗笑了,伸手摸摸它的头:“真乖。”
  狗剩像怕生的孩子,一下子钻到王雪娇怀里:“呜呜”
  “哎呀,又害羞了,好啦好啦,我们走了,不逗你了。”一众人嘻嘻哈哈的走了。
  狗剩不是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它是不吃王雪娇和不穿警服的人给的东西,上次去过一次市局,差点连刘智勇的万年青饼干都给啃光了,最没出息的鲜辣快餐面的面饼它都要嚼两口。
  王雪娇深深鄙视它那没有出息的口味,时常点着它的鼻子说:“出去以后,别说是我的狗!”
  狗剩报之以舔她的手指,真是一点都没法跟它生气。
  从走廊尽头的男厕所里传来一声轻咳,是张英山的声音,就知道被关在房间里的狗是不会自己摸过来,自己把自己拴在窗台上的主要是腿太短,够不着。
  王雪娇满面笑容站起来,结果,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张英山,而是程明风。
  刚才坐在深色的沙发里看不出来,现在以浅色的墙壁为背景,感觉他整个人都很瘦弱,明明也是一米八以上的个头,却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
  围读会要坐好久,大家都尽量选了让自己感觉舒服的宽松衣服,只有程明远按照剧中的描述,穿着三件式的古典式西装,口袋巾、领针一样不少。
  他说自己不是天赋型演员,得装备齐全一点,才能快速入戏。
  西装马甲上的第一颗纽扣上还有一朵金色的花,以王雪娇浅薄的植物学知识,看着有点像鸢尾,也可能是蝴蝶花。
  程明风刚走出来,就看见王雪娇扬起笑脸,站起身,他还以为王雪娇的笑脸是为了他,嘴角微微扬起:“你还没走?等我?”
  “不是,我的狗来接我回去。”王雪娇指了指正在疯狂转圈圈的轩辕狗剩,它刚吃了一根火腿肠,还没吃够,企图把背包里的火腿肠再甩一根出来。
  “好可爱的小狗,追自己尾巴玩。”程明风微笑着:“介意我抽烟吗?”
  王雪娇摇摇头,反正过几秒就走了,你爱抽就抽呗。
  程明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浮雕着花朵的香烟盒,摸出一根细长的香烟,香烟外皮是咖啡色的。
  “more?”王雪娇问道。
  more是市面上唯一一款女士烟,特点是纤细,带着薄荷味儿,美国进口,九块钱一包,不少时尚女性或是叛逆少女都会叼一根,以示自己在精神上强悍如男人,不受贤妻良母的好女人法则的束缚。
  程明风轻笑出声:“不,这是我自己卷的烟,不呛人,要不要来一根试试?”
  “不用,谢谢,我不抽烟。”
  王雪娇对用某种符号化的东西来表示叛逆不以为然。
  想她抽烟喝酒烫头,一件都没干,就已经在溧石镇声名远播了。
  跟她一比,说张英山是浪子小白脸也不算特别冤枉。
  毕竟王雪娇可是亲眼看看张英山进了慧娴雅叙!啊,不是,是觅爱夜总会。
  王雪娇立志,这次,她要重新打造一个形象,就算是反派,也起码是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反派,要跟教父平齐,至少也得是蒋天生蒋天养的水平!
  “余小姐刚才演得真好,难怪在溧石镇上各个剧组都抢着想要你。”
  “一般一般。”王雪娇悲伤地想,他们哪里是因为我演得好才要我,完全是要我当靠山。
  “太谦虚了,你是怎么出名的,我非常清楚。”
  程明风的手探进内袋,然后,缓缓掏出一把枪,对着王雪娇:“好演员,就应该死在角色里。”
  王雪娇看着程明风微微一笑:“你也喜欢李碧华的《霸王别姬》?”
  “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没意思,一出好戏,就应该在高潮戛然而止,而不是让人看见许多年后他们迟暮而平庸的模样。”程明风的手指扣下扳机。
  枪口跳出一簇蓝色的火苗,火苗将香烟点燃,程明远对着窗外缓缓吐出一口烟气:“抱歉,开个小玩笑。”
  “我觉得好笑的玩笑,才是玩笑。比如这把刀,我就觉得很好笑”
  王雪娇右手那把银亮色带血槽的匕首尖慢慢从程明风的肝脏处移开,她用手指尖轻轻地按了一下刀尖,刀尖轻快地缩了回去,是演戏用的弹簧刀。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就连程明风都没有看清楚,王雪娇的匕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也不确定,如果刚才他掏出的是真枪,那么王雪娇的刀子会不会也是真的,在子弹射穿王雪娇的时候,那把匕首是不是也要在他的肝脏上开一个大洞,让他痛苦的死去。
  身后的沉稳的脚步声,是他早已听见的,是与余小姐一同来的那个化妆师,他相信化妆师手里一定有枪对着自己,只是没想到,余小姐并不是一个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女人,有事,她会自己上。
  程明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老式怀表,弹开表壳:“都这么晚了,那我就不打扰余小姐休息了,晚安。”
  他欠了欠身,向前走,直至转弯,消失在楼道里。
  “你有没有觉得他挺像吸血鬼的?”王雪娇对张英山说。
  张英山困惑地摇摇头:“他没那么丑。”
  “诶?哦忘了,你没看过那片。”
  《惊情四百年》得到今年的十一月才会在美国上映,那算得上是把吸血鬼美化的第一杰作。
  在此之前,吸血鬼的形象都是青面、獠牙、秃头、黑眼圈,睡棺材的干巴瘦老头,唯一一个可爱的吸血鬼只有动画片《怪鸭历险记》,主角还是只鸭子。
  王雪娇看着程明风消失的方向:“他会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也可能只是想吸起你注意的普通人。”张英山对此人用枪对着王雪娇非常不满,虽然只是假枪,但还是很不礼貌。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