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说着,他还暗示了一句:“我可一分钱都没有拿你的,要是被老板冤枉,那可真是太可怜了。”
就是要回扣嘛,利德明白,他微笑着拉开抽屉,一手抓出三大扎美金,放在迪亚哥面前:“希望你的老板可以听到关于我的真话。”
“没问题~”迪亚哥伸手将三万美金揣进怀里。
利德把一队人正准备将货运到纽约的事情告诉了迪亚哥:“一共二十万公斤的海洛因,相信很快它们就快被卖到纽约的每个角落。”
二十万公斤,只是这一次的销售量,之前利德已经运过很多次了,不仅是美国,包括东欧各国、德国、荷兰那几个“大户人家”消耗的海洛因有百分之六十是他出的货。
迪亚哥是看各种超级英雄漫画长大的,也因此认真锻炼身体,参加童子军,不怕苦不怕累,在他的认知里,自己就是那个拥有神奇异能的hero,其他的可怜平民都是软弱的、无能的,要被hero保护的。
故事的结局一定是他负责搞定邪恶力量,警察局长靠他破案,总统为他授勋,普通民众为他欢呼喝彩,金发大胸姑娘投怀送抱……
迪亚哥接到金新月任务的时候,简直开心坏了,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美洲大陆,独自一人到亚洲执行任务,这是他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他一定要牢牢把握住。
他没有跟任何人,包括王雪娇和张英山打招呼,就自己潜入了利德的村子。
他回到住处,拿出自己的电台,向总部发消息,通知有一批二十公斤的海洛因即将被货轮运抵纽约港,请各位同僚们注意截获。
发完报,他一身轻松,不由想起昨天那两个无所事事,就知道公款谈恋爱的东亚男女,没有自己给他们安排工作,他们现在肯定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抱在一起滚床单吧。
呵,他们这群毫无品味的东亚人,也只能跟同事谈恋爱。
他就不一样了,等他回国,获得勋章,有的是啦啦队队长那种级别的美女求他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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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真有前途,把军火库和粮仓放在一起,是生怕我们放火的时候不够顺手。”王雪娇看着孩子们带回来的情报,托着腮。
张英山在旁边画可能的行军路线:“利德用来守卫的人不多,两个仓库放在一起,可以减少守卫的人数。”
“又是一个信奉进攻是最好的防守的家伙。”王雪娇笑嘻嘻。
王雪娇让坎威尔把粮食之类的东西都收起来,让女眷也准备好进山躲着,就留一队老弱残兵守在营里。
一切准备就绪,已是黄昏,王雪娇最后与坎威尔的人确认了一次行动计划。
便静等入夜,开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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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利德的会谈结束后,迪亚哥在附近几个山头的罂粟田里转了一圈,回去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想到今天的收获,迪亚哥心里非常踏实。
想到明天他的同事们可能就要根据他的情报,抓住潜伏在纽约的大毒枭,而他,将会获得表扬和勋章,心情更加大好。
迪亚哥换上睡衣睡裤,戴上睡帽,安安稳稳地睡下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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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没有月亮,就连星星都不多,风很大,吹过被风化的石洞,发出鬼哭一般的尖啸声,有效地帮助掩盖了大部队快速向前行进的脚步声。
坎威尔的人悄悄地潜入敌对者的村庄,开始了报复行动。
这个村庄的实力弱于坎威尔,否则也不会选择偷袭,当他们发现有人进攻,一边抵抗,一边派人向利德报信。
坎威尔的人似乎并没有特别认真地与他们作战,当他们向坎威尔的人冲过去的时候,他们居然就跑了,等追击的人往回走,他们又从另一个方向冒出来,就这么来来回回的恶心人。
恨得村长发誓,等利德的援军一到,他就要抓住坎威尔,把他的皮剥了,吊在村口。
利德的援军举着火把,急急向姻亲的村子行军支援。
在他们身旁的幽暗山道里,有另外一队一百人左右的小队,他们脚上绑着麻布,脚踩在泥地上,人人嘴里叼着一根树枝,保证不发出一丝声音。
这是中国古代的常规操作“人衔枚,马勒口”,确保行军队伍不发出一点声音。
谁要是发出声音,也好找责任人,要是误了大事,“枚”落地,人头也跟着落地。
这支队伍没有拿火把,也没有开手电筒,带头的是坎威尔手下的老兵,从小在这里长大,闭着眼睛也知道每一块石头的位置,每一条河流的方向。
说是老兵,其实也就二十岁,他也叫阿里,是阿富汗人。
十三年前,苏联入侵阿富汗的时候,他刚好七岁,亲眼看着他的家是怎么被炸毁的。
他的父母为了不让他死在战乱之地,只能把他送去金新月的河谷,那时已经在小规模的种植罂粟,产量不行,勉强糊口。
阿里对种地毫无兴趣,想起家里的遭遇,他只想扛枪,练会一身杀人的本领,把苏联人干翻。
他颇有射击天赋,小小年纪,扛着比自己还高的枪,指哪儿打哪儿。
坎威尔对有用的人态度相对友善,阿里得到了机会和重用,只是他没有机会实现梦想——把苏联人赶回老家去,因为在他十七岁那一年,苏联人自己撤了,去年苏联还暴毙了。
仇人敌国忽然全没了,他失去了人生目标,眼前的生活就是听从命令,不管是跟敌对部落打仗,还是跟政府军打仗,还是跟各国缉毒部门打仗……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
现在坎威尔让他听一个女人指挥,以他的自尊心是不怎么愿意的,但是坎威尔说,这是他的命令。
好吧,既然是老板的命令。
老板让他听谁的,他就听谁的呗。
他心里还是觉得这个女人没什么用,战争让女人走开,女人懂什么。
除了那块布……
所有人的背包后面都悬着一块白布,天上的一点星光足够将白布的颜色投到身后人的眼睛里。
每个人都盯着前一个人背包上的白布,无声地向前行进。
他们虽然也在晚上走过漆黑的路,也会下意识找身边人身上最亮的东西做为引路灯,最常盯的是白色腰带,但是没想过大家统一用同一种的东西,放在后颈的位置,方便观察。
嗯,一定是这个女人在家里要缝衣服,才会想到这些。
王雪娇和张英山被护在队伍最中间,这支队伍全是她的人,猛虎帮的一百精英。
这些人原本只是金三角的一些普通人,也就是五六岁的时候帮着家里种种罂粟、割割乳液,光着屁股跟同伴们打架。
本来他们命运是像他们的前辈一样,要么当农民,种一辈子地,抽一辈子大烟,不是因为种地不力,被毒枭砍手砍脚,就是过瘾过大了,死在地里,留下一屋子的孤儿寡妇。
要么就是拿着枪,跟着大毒枭混,要么死于帮派火拼之中,要么死在各国的政府军手里。
他们并不在乎自己投奔的老大是什么人,金三角的老大只有想建国所以稍微要点脸的大毒枭、狂暴疯批毒枭、毫无人性不把人命当回事的变态人形生物,他们只关心这些老大能不能给当下的自己一口饭吃。
只要眼下能糊口,谁还管什么未来。
幸运的是,他们加入的是猛虎帮。
金三角第一的闲散帮派,老大只给钱,不管事,唯一安排的指令就是往别人田里撒农药……
整整大半年的时间,他们什么都没干,就是撒百草枯。
金三角的罂粟田从一开始无人看管,到有人值守,到有武装部队把手……这些新增的劳动岗位,都是他们偷撒农药的功劳。
偷偷摸摸的事干多了,他们潜行的技术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和发展。
踩在会发出“叽咕叽咕”声的烂泥地里,都可以轻得像一片羽毛,更别说是金新月这样的干泥巴地了。
他们不仅学会了潜行,也稍稍从余小姐那里学了些兵法。
余小姐那次以送车之名,忽悠浑育昆自己打通了自己家门口的路,让他们顺顺当当、正大光明的站在浑育昆面前的操作,实在是让内心处于浑沌淳朴状态的他们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还能这样!!!”
还得是跟着余小姐啊!
家里的条件也是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刚开始他们还羡慕过跟着坤沙的人、跟着包幼安的人,甚至还有人羡慕过浑育昆和克钦邦。
现在,只有别人羡慕他们的份。
就算是包幼安,他们也不羡慕了,包幼安那里已经组织阶层固化,普通人想要上位不容易。
而余小姐这里有大把的机会和空缺,不光男人可以挣钱,女人也可以挣钱,家里有双份收入,简直美极了。
跟着余小姐,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余小姐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