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听闻李青苗是个儒雅有风度的人,在路上就算看到一条受伤的狗,都会伸出援手。所以案发之后,即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他,官府也不相信。要知道,他当时可是年仅十八就考中了秀才,本该有着大好的前途!”
“不管是谁,都不会觉得他会做这种自毁前程的事情,何况死的那还是他全家。”
“何况他还是最年轻的秀才公,再努力一把,说不定能成为所在的宁州最年轻的进士,这对于任何一个郡城来说,都是一大功绩,郡守自然不愿意冤枉了人才,他以为李青苗是被人威胁了才会担下这个罪名,不料,李青苗直接拒绝了他的好意,还跑到大街上对所有人宣扬,说他就是李家村杀人案的凶手。”
员外郎直摇头,啧啧道:“你们不知道,那李青苗曾经是我们那几届学子里的表率,每个学堂的夫子教育自己的学生的时候,都会拿他做例子。但这些事情发生之后,那些曾经用他举例的夫子都觉得自己丢了脸,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再出现在人前呢。”
李柔嘴巴微张,困惑极了:“他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全家人啊?”
员外郎摇摇头:“不知,他没说,后来也没有了审问他的机会。”
“此人非常聪明,在押解去衙门的途中,他竟然利用高超的开锁手段打开了牢笼,趁着夜色杀死了那几个负责押送他的官差,成功逃脱。并且,这一逃就是三十年。”
虞知意纠正:“不,不是三十年,而是三十年十一个月零二十八天。”
员外郎一怔。
李柔不解:“小姐,这有什么区别吗?”
十一个月零二十八天,和一年也没什么差别了吧?
不对,有差别,这个时间,说是已经过去三十一年了也说得过去。
虞知意淡淡道:“当然有区别,根据《盛律》,超过三十年未能破获的案件,会被视为失效案件,大理寺和刑部都无权再去追溯。”
这也是为何,那些陈年旧案都是从三十年前开始清算。
其实准确来说,并不是三十年前,而是从三十年十一个月零三十天的这一天开始计算的。
一旦超过了这一天,从前的案子就算是自动失效了,即便犯罪嫌疑人就站在大理寺和刑部的人的面前,也不能再追究。
这也是为何虞知意会突然改变主意来刑部述职的原因。
她看过《盛律》才知道这一点,她不想让更多的陈年旧案的真相被永久埋没,让更多的恶人逍遥法外。
能为这些受害者伸冤,也是大功德。
第175章 你被捕了
距离盛京四十多里外的一个小县城里,开着一家早餐店。
早餐卖的是油条、豆腐脑和豆浆、茶叶蛋之类的。
吃食虽然简单,却因为豆腐脑咸鲜可口、豆浆口感醇厚、油条外酥里嫩、茶叶蛋也煮的入味而十分受欢迎。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人称苗叔。
苗叔在小县城的口碑很好。
一来,他长相儒雅,虽然将近五十的年纪了,却是身材匀称,一点儿也不像绝大部分的老男人那般又老又丑又油腻,相反,他的外表看起来只有三十来岁的模样,脸上只有几条皱纹,不显老,只给他增添了年龄的魅力。
加上长相俊美和气质儒雅,小县城里的不少大姑娘小媳妇儿都被迷得五迷三道,不介意给他当续弦。
令他口碑发酵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十分深情。
虽然他的妻子已经在床上瘫了好几年,家里也略有资产,且只生了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来传承香火,他也想过要休妻或者是纳妾。
这对病妻的忠贞,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再加上眉宇间偶尔浮现出的忧郁,更是迷得那些大姑娘嚷嚷着非他不嫁。
只是这年代女子的婚事大多不能由自己做主,便是那些姑娘想要为他守身如玉,家中的父母也不会答应。
所以这些年来,就只有一个孤女还能坚守本心。
孤女的父母在世的时候家境还算不错,因为她们一家都是临时搬到这个小县城的,附近没什么宗亲,是以父母死后,孤女才能留住自己的那份资产。
这些年也不是没有人上门提亲,可孤女一门心思都放在隔壁的苗叔的身上,虽然苗叔的女儿只比孤女小几岁,她却不介意给对方当后娘。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苗叔却一直都不肯接纳她。
孤女怔怔看着忙碌的小摊子,心头泛起了一抹苦涩。
从十年前遇到苗叔的时候起,她就对他一见钟情。
可惜,苗叔看不上她,哪怕她说了愿意做妾,进门以后会帮他照顾正室,他也一口拒绝,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
尽管这个时候的苗叔已经四十多岁了,却一点儿也不显老,还成熟有魅力。
她曾经见过那女人一眼,因为常年瘫在床上,女人形容枯槁,又老又丑,就连自己坐起身来都做不到,甚至是屎尿也无法自主……
她不明白苗叔为何不放弃这样的女人?
何况当年,那女人的父母可是很看不上苗叔的呢!
在外面和人谈天说地的时候,经常埋怨女儿眼瞎看上了一个老男人,还说他们的的女婿比自己年纪还要大是他们的耻辱!
可,苗叔对此毫不在意,依旧对那长相平庸的女人好。
好在几年后,那对夫妻先后遇到了意外死了,苗叔的日子才变得好过一些。
大概是老天爷垂帘她,又过了几年,那女人也瘫了。
“苗叔,你什么时候才能看看我?”
“傻姑娘。”突然响起的声音让孤女怔了怔,她缓缓扭头看去,待到看见那熟悉的英俊面庞,顿时红了脸。
“苗……苗叔!”
苗叔神色柔和地看着眼前的女子,目光里满是心疼:“这些年,难为你了。”
孤女俏脸通红,有些紧张地搅弄着手指头,心跳如鼓。
苗叔这是什么意思?
他,他的眸光好深邃,仿佛汪洋大海,她觉得自己好像要溺毙在里面了。
“苗叔,我,我心悦你!这些年一直都心悦你!”
在那样的目光注视下,她忍不住想要将心事说出来。
她有一种预感,如果她今日再不说,日后就没有机会再说了!
或许,或许今日说了,苗叔就能答应她也说不定!
“真的吗?”儒雅的男人口中虽然询问着,可那眸光却越发深情。
“真的!”
“真的就那么喜欢我?”
“喜欢!喜欢到愿意为了你做任何事!就算你让我立马去死,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儒雅的男人似是一怔,须臾,浅笑:“好姑娘。”
“今晚子时,我去找你。”
孤女心中一荡。
子时。
孤女红着脸躺在床上,一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她就觉得又是幸福又是羞涩。
这么多年,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红色的鸳鸯戏水锦被下是半裸的肌肤,她有些紧张,也不知道苗叔会不会满意。
时间终于来到了子时。
外面,打更人的声音回荡在长街上。
这时,房门被人敲响。
孤女心中又是狠狠一荡,捏着嗓子道:“进来吧,门没锁。”
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
然而进来的人却并非是她所以为的苗叔,而是一个穿着着黑色斗篷的人。
那人身材高挑,看不出男女。
孤女吓了一跳:“你是谁?”
她猛地坐了起来,想起自己没有穿衣服,赶忙用被子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还算姣好的面容在红色锦被的映衬下显得分外苍白。
黑袍人不说话,迈着两条长腿来到了床边。
他不慌不忙,从容不迫。
如果不是他手里拿着刀子,说他是来散心的说不定都有人相信。
“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苗叔!苗叔救我!”
危难关头,孤女只想到了自己的心上人,无比希望那人能如同英雄一样从天而降,解救自己。
可惜,他等来的只有黑袍人的屠刀。
就在屠刀落下的瞬间,黑袍人另一只手掀开了斗篷,摘了遮挡住大半边脸的帽子。
孤女猛然瞪大双眼。
儒雅男人欣赏地看着她唇角的笑意,下手却是半点都不曾犹豫。
眼看着匕首就要落到孤女的身上,一道破风声突然响起,儒雅男人的手腕被什么东西重重击打了一下,不但是手腕偏离了方向,刀子也因为手腕骤然感受到了疼痛而脱离了手掌。
儒雅男人面色一变。
察觉到不对的瞬间,他甚至懒得追究这不对劲是来源于何处,转身就跑。
可惜,院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了一列手持长刀的捕快。
他不得不退回房中。
这才发现,房间里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