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熟悉林静松的同事都会喊他的姓或者本名。
  那个同事大概也没想到林静松会过来,因为全公司都知道他是个怪人,从不出现在人多的地方。
  他愣了一下,然后向其他人介绍:
  “这是我们的主程序。”
  郑千玉很茫然地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似乎有一个新的人来了,说是主程序。可是主程序为什么会来?
  他将头转向声音传来的地方,其他人好像在一一认识主程序。又是一个李想认识的人,他注意到李想从他身旁站起,道:
  “好久……不见,jonson.”
  李想见jonson出现在这里也蛮意外。他对他的印象就是一个沉默的、不太合群的人。今日再打照面,感觉他的形象有焕然一新。
  握手的时候对方的力气极大,让李想话说到一半带了颤音,以为他是故意,看表情又不太像。
  林静松忍耐着和所有人都握了手,最后转向郑千玉。
  李想反应过来,他介绍道:“这是千玉,他是bye的用户。”
  郑千玉坐在沙发上,仰着头,来人逐渐走近,他的眼睛落在虚空中,那里既没有身影,也没有光明。
  “千玉。”
  他念出了他的名字。
  郑千玉僵坐在沙发上。他想站起来,但是腿动弹不得。
  李想见郑千玉没什么反应,解释道:“他有些认生。”
  良久,郑千玉才伸出手去,前方有人稳稳地握住他。在这几秒间,他并未催促郑千玉,也没有直接把手递给他,即使郑千玉已经察觉到气氛因他的停滞而开始沉闷。
  他的手掌非常宽大,合起来将郑千玉凸起的指节全都包住了,并未用力,只是握住他的手轻轻晃了两下,随后就离开了。
  郑千玉将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手指微微屈着,那种触感犹如一层虚幻的薄膜,仍然停留在他的皮肤上。
  他坐在沙发的一端,这个人在他旁边的沙发坐下,参与到他们之间的对话。
  其实他不算真正的参与。因为他的话真的很少,像一个旁听者。
  场上的聊天和之前没有什么太多的差别,只是更多地提到bye。
  于是他们频频转向郑千玉,问及他的感受。
  而郑千玉也只有一句“挺好的”来回答。因为感受就是如此,对于一个盲人来说,他很难提及更多的细节。
  “我们最近在开发bye的旁听功能,让它可以在软件外使用。”
  坐在他旁边的jonson开了口。
  “我会尽力提升它的灵敏度和速度,你认为有必要加语速调节吗?”
  他的声音沉稳,情绪很少,是一种很坦然的交流。
  “我觉得……这是有必要的。”
  郑千玉愣了一下,给出了回答。
  “我可以听很快的语速,x4也没有问题。”
  “嗯。在朗读上,是不是经常会有语言的歧义?”
  “是的。”郑千玉点点头,“比如数字的念法,很长的数字会念成几亿,但其实是一串电话号码,或者是一些网络用语……”
  说了一句很长的话,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了。
  “你说得很对。这其实是一个难题,它还关系到初始文本的规范问题。”
  对方将他的话接起,jonson继续道:“我想在识别到数字的时候可以先转换到规范文本再输出,目前还在调试效果。”
  郑千玉“嗯”了一下。他说的话信息很多,感情则很少。
  但郑千玉觉得,他是跟得上的,他对自己说的问题,解释的方式和对其他人没什么不同。
  他们的沙龙一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期间有别的用户加入进来,不过郑千玉和jonson的交流比较多。
  jonson和他说了更多功能上的问题,当大家开始分开讨论时。李想、郑千玉、jonson成了一个三人组,但不知道为什么,jonson更多的是接郑千玉一个人的话。
  李想觉得有点奇怪,但jonson确实是一个心里只想着技术的人。
  隔着郑千玉,他看见jonson的脖子上挂着工作证。但上面的照片并不是jonson本人。
  李想心里犯了一点嘀咕,不过他确实是bye的主程序,他见过他的,这不会错。
  他转而轻声问郑千玉想不想喝水,郑千玉摇了摇头。李想仍然起身去拿了两瓶水,递给郑千玉和jonson。随后,他丝滑地加入了其他人的讨论之中。
  林静松离郑千玉很近。
  他看着郑千玉的眼睛,他的睫毛长而略微下垂,掩住情绪。郑千玉现在说话的语速不是很快,带着思考,少了一些笃定的气势。
  在他沉默时,林静松并不会刻意用一些场面话来填充他们之间的寂静。他的思绪抽出空来,看郑千玉的眼睛和鼻尖,他那离眼角稍远、接近太阳穴的一颗淡淡的痣,还有因思索而轻轻抿起的唇。
  接近郑千玉时,林静松体会到一种幸福。那并非能够用他会的任何一种代码语言来书写,林静松人生里的任何事都可以如此书写,只有这件事不能。
  这种体会没有条件,没有原因,没有休止,也没有结局。
  在沙龙结束的时候,李想和他们聊得意犹未尽,回来邀请郑千玉和大家一起吃晚饭。
  “我就不去了。”
  郑千玉第一次拒绝了他。
  李想担忧起来,道:“你累了吗?千玉。我可以……”他环顾四周,往后张望了一下,“我先送你回家吧。”
  郑千玉道:“我有点事情要去做,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的语气有些坚决,李想第一次碰见这样的郑千玉。他最后把郑千玉送到展馆门口,确保他自己回去没有问题。
  郑千玉告别了李想,站在门口没有动。
  直到他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走到他的身旁停住了。
  两人的衣服轻微摩擦,郑千玉侧身,仰起头。
  他看不见,但能很精确地捕捉到他的眼睛。
  “你是forest。”
  林静松的呼吸重了一下,他艰难地吞咽,喉结颤动。
  “没想到你是bye的主程序。”郑千玉道,“我们的连线是随机的吗?”
  “是的。”
  林静松道。
  “那确实是我们有缘。”郑千玉再次伸出手,“郑千玉,千百的千,玉石的玉。”
  林静松顿了一下,随后,他伸出手,和郑千玉交握。
  “我以后也叫你jonson吗?”
  郑千玉问他。
  “你可以叫我叶森。”
  这一次,林静松没有太快松开手。他觉得自己的眼眶有些酸涩,心跳也几乎带着一种幻痛,一直延伸到胃部、腹部和四肢。
  但他宁愿如此。
  第12章
  郑千玉给 forest的备注加上了他的本名。
  这一天,郑千玉和他吃了一顿晚饭。他们去了墨西哥餐厅吃了塔可,郑千玉还要了苏打水和薯条。
  饭点时的餐厅没什么位置,他们并排坐在角落高脚凳上,面对着落地玻璃。
  像一对中学生的晚餐。
  这家的塔可很正宗,玉米饼皮薄而柔软,鸡肉裹着鳄梨酱和酸奶油,搭配甜椒和玉米。
  郑千玉咬了一小口,就感觉馅料从另外一端满了出去,他只好用另外一只手去盛。
  叶森取了餐巾纸,很利落地托住塔可的尾部,垫在郑千玉的手里。
  郑千玉觉得自己刚刚有些滑稽,不由得笑了出来。
  墨西哥菜的好处就是每人一份,郑千玉吃完自己的塔可,又就着苏打水吃薯条。他很准确地蘸番茄酱,薯条是新炸的,香而酥脆。
  但郑千玉没多久就吃饱了,薯条也只吃了一点点。他伸手戳了戳叶森的胳膊,问:“吃不吃薯条?”
  于是叶森就默默蘸番茄酱,把薯条也吃了。
  一起吃晚饭是郑千玉提的,吃墨西哥餐厅也是郑千玉想的。
  在他们交换了名字之后,叶森竟然站在他面前宕机。安静了许久,久到郑千玉要承担延续对话的重任,他想了想,正好也到晚餐的时间,于是道:
  “去吃晚饭吗?”
  叶森当然不会有异议。
  郑千玉知道他不会有太多心思,比如第一天见面就毫无预兆地共进晚餐,比如郑千玉会有什么目的,比如他们之间会进入什么样的关系。
  吃的墨西哥餐厅也是郑千玉学生时代经常吃的一家连锁店,因为墨西哥菜好吃便捷,可以进店也可以打包,适合当时郑千玉快节奏的生活。
  他很久没来,因为李想约他吃饭必定昂贵而郑重,郑辛在急诊室快餐吃多了,只想吃一些家常菜。郑千玉一个人则吃外卖,或只去小区楼下固定的几个店。
  吃完这顿墨西哥菜,郑千玉很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出门时,柠檬苏打水的杯子还握在手里,杯身在夜里温暖的春风中微微流下汗珠。
  他喝得只剩下冰块,吸管发出响声,叶森接过他的杯子,扔进了垃圾桶里。
  叶森送他回家。车上没有开音乐,也没有聊天,车窗落下一半,风吹进来轻拂郑千玉额前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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