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涯生分明很努力的生活,但苦难偏偏总是找上苦命的人。
  他不得已将自己的黄包车卖掉了,那个买家看他卖的急,还趁机狠狠宰了他一笔,提出了一个远远低于车价值的价格,涯生的车明明保养的很好,他却说车子有十几处磨损,简直就是废车一个。
  涯生红着眼睛,不明白自己平时一直宝贝的爱车怎么就值这个钱,可他老实,拗不过对方,心里记挂着母亲的腿疾,一咬牙,还是卖掉了自己的黄包车。
  那个买家得逞笑着,拉走了他的黄包车,目送着自己的车逐渐远去,涯生内心空落落的,那个车陪了他整整五年,说是他的战友也不为过,就这样拱手送人了。
  而且那个买家也不是当铺的人,卖了估计就回不来了,再也回不来了。
  涯生长叹一口气,但是人生还是要继续。
  好在他不止有拉车这一门功夫,何况拉车就是纯力气活,没什么门槛,只要记住附近的街道谁都能做,这种力气活能挣得的钱有限,很明显不适合他们家现在的情况了。
  第58章 吃醋顾廷璋发疯。
  涯生被生活逼迫,又重新捡起了修车的手艺。
  他父亲生前就是个修马车的,所以涯生耳濡目染,会一点点修车的技能,不过他没有接触过自行车和洋车,这两种车毕竟是这几年才兴起的代步工具,他小时候的那种马车已经跟随着腐朽的清廷被淹没在尘埃里了,如今可能只有在博物馆里才能见到。
  不过无论是马车、自行车,或是洋车,不都是车嘛,自然异曲同工喽。
  虽然时代在不停变化,但有些东西永远都不会变,只是换了一个形式而已,不过为了应对迅猛的时代变化,涯生必须激发出自己的潜力,学好如何修洋车。
  人在生存面前的潜力是巨大的。
  涯生一腔孤勇,上手捣鼓了几下,结果越做越顺手,先修自行车再修洋车,涯生觉得自己发现了新大陆。
  涯生从此的生活从拉车变为了修车,修车可是个技术活,他入门快,又灵巧,很快成了很多有钱人的宠儿,这个年代能有洋车的,非富即贵,有自行车的,多半也是个中产阶级,那些有钱人见他修的又快又好,心情一好,还可能随手再扔给他几块大洋,算作小费,算下来,干这个的油水可不少,有这么多的隐形收入,涯生是越来越有干劲了。
  忽然有一天,涯生接到了一个大客户的邀约,对方给了丰厚的报酬,但对方有一个条件,让他上门修车。
  这个条件不算什么,涯生拿着他的所有工具就上门了,这位客户可是个大老板,有个很大的花园洋房,涯生走进院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他不敢多看,规规矩矩地走到车那里,开始修车。
  这车的毛病挺大的,一时半会也修不好,管事便叫他不要着急,今晚可以在这里留宿,涯生一听,还有这种好事,顿时不急了。
  他先是将那洋车里里外外检查一遍,然后一抬头,一张熟悉的脸庞,逆着阳光,出现在了他面前。
  是如月。
  为了防止看花眼,他又揉了揉眼睛,再看,还是如月。
  涯生一时间慌了,连修车的工具都掉在了地上。
  如月好像瘦了,她穿着酒红色的旗袍,穿金戴银,但涯生就是觉得,她不开心,因为她一直蹙着眉。
  这么巧啊,这个客户应该就是她的丈夫了吧。
  能再次见到如月,他已经觉得很幸福了。
  如月面色如常,从旗袍纽扣的缝隙中抽出来了一条半透明的帕子,那条帕子可真好看啊,纯洁地就如天上的月亮一般,看起来像是丝织的。
  如月走上前一步,盈盈说道:“师傅,辛苦了,您累了吧,我给您擦擦汗。”
  涯生慌忙摆手,他怎敢接如月的帕子,他身上脏。
  可如月无视他的推脱,执意要给他擦汗,涯生更慌了,连连后退。
  如月的手臂停在空中,眼眸失了颜色,问道:“你嫌弃我,是也不是?”
  涯生连忙摇头。
  如月继续说道:“我知道你认出我了,那你为什么不让我给你擦汗呢。”
  “我……怕……怕你丈夫看到了,会迁怒于你啊。”
  得知他不是嫌弃自己,如月有一瞬间的如释重负,“放心吧,他有应酬出去了,你就让我给你擦擦汗吧,就当是你辛苦修车的酬劳。”
  涯生犹豫了一会,终是点头了。
  如月抬起手臂去擦他额头上的汗水,一边擦着,时不时去看他的脸,涯生被她看得害羞了,只好将目光移开,结果就看见如月的手臂上有一条很长的伤疤,触目惊心。
  涯生的心瞬间漏了一拍,他便问这伤是怎么回事。
  如月刚刚的注意力全在涯生身上,全然忘了自己手臂上的伤疤,没想到就这么措不及防地被他瞧见了,她急忙将手缩回去,可是没用,涯生已经看到了。
  如月支支吾吾,只说是不小心被刮到的,涯生便刨根问底,问她是被什么刮的,如月不会撒谎,半天说不出来,饶是涯生这么笨的人,也发现了端倪。
  她说谎话的经验刚好匹配他木讷的头脑,他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天生一对。
  涯生别的可能不懂,但在受伤这个领域他可是个行家,且如月的那个伤疤看起来已经很久了,他就是觉得不对劲。
  如月闪着泪光,刚想对他和盘托出,结果大门那边就想起了车笛声。
  那一天,涯生对自己和她丈夫之间的差距有了清晰的认知,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竟然有人买得起两辆洋车,一个坏了,还有另一个,而他现在连自行车也买不起。
  如月跑进了洋房,涯生望着她的背影,忍不住叹气。
  ……
  此时临近放学,方琬音和宋笙一路从林荫小道聊到了大门口。
  她只要一说起自己的故事,就停不下来,宋笙则在一旁默默充当倾听者的角色,从今天开始,只要看到别人手上拿着报纸,方琬音都会想到对方可能会看到她的故事,便就欢欣雀跃。
  “宋笙,你等着吧,虽然现在还有许多人不知道我的名字,不过总有一天,我一定要让这里所有的人都认识我!”
  往后经年,宋笙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意气风发,对着他信誓旦旦说:天下谁人不识君。
  方琬音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全然没有看到就在校门口的不远处,一辆熟悉的洋车里,一双怒目圆瞪的眼睛在死死盯着她。
  顾廷璋下车再到攥住方琬音的手腕,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周麒根本来不及阻止。
  方琬音被他用力一拉,整个人踉跄
  了一下,还好顾廷璋壮实,她才不至于摔倒。
  这是宋笙第一次正面见到顾廷璋。
  这个男人的压迫感不是一般地强,整个人透出一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气势来,好像下一秒就会从大衣里掏出一把枪来。
  与顾廷璋相比,他的中山装加上黑色边框的眼镜,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被顾廷璋的气势压得喘不过气来。
  他从前只是从别人口中听一听这个男人的身份和名字,如今一见,宋笙只觉得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连打招呼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而顾廷璋呢,他压根都不正眼瞧宋笙。
  贺均麟那么优秀的情敌,贺家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最小的儿子,最后不还是他的手下败将,这个宋笙,弱不禁风地像是要随时感染风寒一样,从贺均麟到他简直就是降维打击,压根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顾廷璋从十五岁开始就走南闯北,已经十年了,他对外自负又狂妄,还是副官的时候,都敢跟贺家公子称兄道弟,更别提现在是少帅,有握在手里的资本和权力。
  方琬音回过神来,发觉手腕上传来痛感,她想挣脱,可顾廷璋就跟吃错药了一样,脾气一上来怎么都按不下去,他怎么都不松手。
  如果是往常的话,方琬音还敢在他面前颐指气使,不过此时顾廷璋的脸冷的像阴曹地府里的阎王爷,她有些摸不清他的底线在哪里了,不由得有些发怵,也不敢呵斥他放手。
  “就你叫宋笙是吧?”语气中是方琬音从来没有领略过的冷漠。
  宋笙强压下心中的恐惧,伸出手想要跟顾廷璋握手:“顾少帅,久仰大名,鄙人……”
  他还没说完,就被顾廷璋打断了:“我的大名不用你仰。”
  他最讨厌的就是宋笙这种,仗着肚子里有几滴墨水,就对他文绉绉说话的人。
  方琬音只能晃他的手:“廷璋,这位是……”
  “你同学,我知道。”顾廷璋抢先说道。
  “宋淮山的独子,有个堂哥叫宋程,没错吧。”
  宋笙有些意外:“是的……没错,您怎会……”
  “你哥哥成天在司令部当牛做马,任劳任怨,我自然认得。”
  素闻顾廷璋雷厉风行,没想到,在他还没见过他的时候,就已经将他的家底全都摸清了,宋笙此刻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阳光下,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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