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谢临川又白他一眼:
  怎么?我不能吟吗?我就是懒得看。你们这些诗,小儿科,酸唧唧的。
  杨松不敢说话了。
  其实,这事儿不怪杨松。这个时空的陆放翁,不像历史上的爱国诗人陆游一样有名。
  他只是个混迹市井的读书人,倒有些像柳永。
  谢临川之所以知道这首诗,是他年少时乱看闲书看到的。
  他记性极好,几乎过目不忘,一下就想起来了。
  而杨松这种人呢,为了考科举,从小苦读应试之作,就没看过这些闲书。
  但此时,谢临川没空理会那些。
  他心里想的是,江娘子如何知道这句诗的?
  她一个市井妇人、商户之女,竟会认字?
  这倒也罢了。便是富贵人家的女儿,读书也就是读些《女则》,断读不到这种闲书去。
  这个江娘子,很有趣啊
  二人都在沉思,一道春溪漱石般的声音响起:杨郎君
  第28章 酒酿绿豆冰汤圆(二)
  ◎这唇脂倒是配她◎
  江清澜快步走上前来。
  难得地,她今天穿了条鲜艳的、樱草色的长裙。
  鬓边簪一朵紫月季。
  樱唇上,淡淡的玫瑰色唇脂洇染开来。
  如此打扮,明媚又娇艳,恰如雨润芙蓉、烟笼海棠。
  她见杨松满头大汗,身侧芍药怒放,已明白了,口中道:
  杨郎君这么客气,人来就是给妾面子了,怎的还带东西?
  她说得客气,身侧的虎子却实诚得很,已着手把芍药往屋里搬了。
  杨松正要摆手,说这花不是他送的,却见江清澜已将目光投向了树荫下。
  那里,正站着衣天青色襕袍、执洒金扇子的谢临川。
  杨松忽然觉得,自己这时开口,好像有点儿自讨没趣儿。
  他这人何等乖觉,便把嘴巴闭上,一溜烟儿跟着虎子搬芍药花去了。
  江清澜看见谢临川时,明显愣了一下。
  什么叫朗朗如日月入怀,灼灼如岩下灿电[1],这下她算是知道了。
  她立刻把眼睛一垂,为自己耳朵发热找起了借口许是天气太热了吧。
  垂着眸子,她行了个叉手礼:言郎君。
  谢临川目光在她的唇上略停了一下,心道:这唇脂倒是配她。
  他莞尔一笑,洒金扇子扇得发丝飞扬:
  原来,江娘子是来此处开店了。我说,怎的在中瓦找不着了呢。
  江清澜不是沉迷美色的人,刚才不过是一时不察。
  这时,她稳定心神,大方地道:
  是妾的不是,忙着装修新店,忘了通知言郎君您。
  说着,把人往屋里引:
  言郎君请里面坐。咱们开了店,吃食更多了,郎君的五十两银子更有花处了。
  歘一声,谢临川把扇子收了,施施然跟着往屋里走。
  他面上装得气定神闲,越走,心里却越慌。
  目光越过柜台旁那浓艳的芍药花,看见杨松正与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说话。
  也不知他说了什么,把小女孩逗得捧腹大笑,他自己也眉飞色舞、忍俊不禁。
  谢临川登时心头火起,把人捏死的心都有。
  这家伙!芍药花是谁送的,他给江娘子说了没有!
  谢临川以前与朱明他们去吃酒,脚踏进哪个馆子一下,就算是天大的赏光了。
  从来是掌柜的给他们送贺礼的,没颠倒来过。
  这下子,让杨松这硕大的芍药花一比,两手空空的他,就不像样子了。
  江娘子送他的茶莓,可还比送杨松的大呀!不行,面子万不能丢!
  他伸手,在腰间的囊袋里乱摸一气,竟真的摸到个圆圆的东西。
  江娘子他忽的出声,唤住了她。
  在桌上放下一颗金色的小圆球,他脸上写满了神采飞扬:
  这是我的贺礼。
  那球有半节拇指大小,做得极圆,表面的花纹极为繁复。
  在灯火的照耀下,小球金光闪烁,展露着逼人的贵气。
  江清澜眼睛瞪大了。
  她送了茶莓丸,杨郎君回一盆芍药,是人之常情。
  这言郎君,送一颗金球是什么意思?难道,富二代都是这种豪气又土鳖的作风,除了钱就没别的送了?
  她把球往他那边轻轻一推:言郎君,这可太贵重了。上次那五十两,你还没用完呢。
  谢临川却用扇柄一戳,小金球骨碌碌又往她这边滚。
  再往前,就要滚下桌子了,江清澜只好摊手接住了。看着手心闪闪的金光,她有些出神。
  那就当下一年的饮食资费。谢临川眸光闪动,神气十足地一笑,似乎有点儿为自己的机智得意。
  左右你在这儿开店,也不会跑了。
  江清澜有点儿搞不懂了,也不会跑了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以为她跑了?
  她又隐隐觉得,这个言郎君,虽然长得帅,又是个财神爷,但跟她、跟她这个小店儿,都有些不匹配。
  圈子不同,不好硬融。给他下请帖,许是不应该。
  但她一个做生意的,此时客人在店中,她总不能把他赶出去吧?
  以后,多注意些就是了。
  按下纷繁的思绪,她微微一笑:言郎君,试试我们新出的冰汤圆吧。
  杏花饭馆里热热闹闹,旁边的酒坊生意也不错。
  周掌柜把两坛松花酿装在马车上,吩咐彩珠道:快快送去王员外家,务必赶在酒宴开始前。
  彩珠得令,一骨碌翻上马车,对着马.臀就是一鞭。
  周掌柜看着马车远去,点点头,对这个新来的小丫鬟很是满意。
  他本来是为赶车才招人的。原想招个小子,哪知道,这个丫鬟自告奋勇,说她的腿脚比小子都快,价钱还便宜。
  周掌柜冷眼看了彩珠,着实如此,才放下心来。
  彩珠赶着马车过了八字桥,沿着御街一路往南,到了王员外家却没有停下。
  快到新开门了,才调转马头,拐进一条巷子里。
  砚书提着灯笼,早在陆府后门等着了。
  彩珠下了车来,手上捧着一个带盖的瓷碗,对柳树旁的黑影行礼:郎君。
  陆斐的身子笼罩在夜色的浓黑中,看不清面上表情。
  彩珠道:今儿个傍晚,杏花饭馆开业了。江娘子给街坊邻居们赠送了这个,唤作冰汤圆。
  陆斐接过瓷碗,任寒气从手上往四处流转,心道: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她是什么时候学会做的?
  彩珠又道:有三个郎君,似是江娘子的故人。有两个,还带了贺礼来。
  郎君?陆斐嗫嚅道。
  他并没有出声再问,但那只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却把碗攥得更紧了。
  【作者有话说】
  [1]出自《世说新语》。
  第29章 黄骨鱼糜粥
  ◎谢临川听得浑身一抖,真肉麻!◎
  昨日开业,冰汤圆估计送出去了三四十碗。
  卤肉呢,差不多卖完了,共得了二十来两的流水,一半的利润。
  卤肉与冰汤圆都是下午现做,粥却只能早上做。
  按照之前的打算,早上要卖的是猪肉胡萝卜粥、鱼糜青菜粥。
  前者好说,肉切丝、略腌一下,胡萝卜切粒,一起扔大米粥里熬就行。
  鱼糜青菜粥略麻烦一些,因为江清澜选的,不是普通鱼片,而是黄骨鱼。
  上辈子,在她的外婆家成都,黄骨鱼叫做黄辣丁,是专门用来做辣味干烧,或者烫红汤火锅的。
  但江清澜发现,这种鱼肉质细腻、味道鲜美,而且刺少,用来做鱼糜粥,再好不过。
  只有,它也有缺点比较小。做鱼糜粥的话,要自己把肉拆下来。
  幸而,前几日她就在鱼市订了活鱼,鱼贩子服务周到,条条杀了洗净送货上门。
  窗户外才泛起蟹壳青,启明星还在闪烁,时候尚早。热锅里,猪板油已炼化,小火慢煸的葱姜蒜头散发出香味儿。
  接着,刺啦一声,一筲箕的黄骨鱼滑入锅中。
  油星迸溅,鱼朝下的那面很快变成了焦黄色,煸炸之后的鱼香味儿迅速在屋里弥漫。
  此时,团团正骑在厨房的门槛上,翻着花绳。
  因为起得太早,她脑袋还有点儿钝钝的,三两下把线绳缠在手指上,打了个死结。
  这时候,闻着鱼香味儿,她猛的清醒了,踮着脚、伸长脖子看锅里的炸物。
  江清澜铲出一块鱼尾巴,沾了一丢丢盐后,递给她:
  先吃点儿,香个嘴儿。等鱼糜粥做好了,咱们才正经吃早饭。
  黄骨鱼身形较小,所以鱼尾巴很薄、刺也软。经过热油炸制,整块儿儿变得香香脆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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