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有人喝醉哭泣,有人喝醉跳霹雳,还有人喝醉后……当土皇帝。
说的就是衡星。
越朗早就知道衡星给自己的备注是越小狗,并一直期待衡星哪天能这么叫自己。
但真的到了这个时刻,真实地喊出来……
他期待的被衡星喊越小狗不是这样的啊!!!
该死的纪伦,高管,老男人,凯越会所!
你们该死的一群人和物,还我的“越小狗初体验”啊啊啊!
还我!!!
越小狗欲哭无泪,只能去给衡星拿水杯,再唯唯诺诺地送过去,生怕有半点闪失。
看着土皇帝衡星咕咚咕咚喝水,喝完还“嗝”了声,再掷地有声地把不锈钢保温杯往地上一摔。
这是什么摔杯为“号”吗,发号施令的号……
越小狗开始揣测圣意。
“你!”
衡星伸手一指,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越小狗已经条件反射:“喳!”
谁知,衡暴君一巴掌甩在他头上:“不对!”
又不对???
衡星凑近他耳朵,语气调笑道:“你要答‘汪’。”
“……”
不是,也没人告诉他衡星喝醉后是这样啊!
这是什么《喝醉后暗恋对象把我当狗耍》文学吗……
谁救狗命啊……
即便如此控诉,越朗心里却稍微放松些。
因为如果衡星真的在他面前委屈地哭,他只会更加手足无措,然后恨自己没能给衡星打电话,没能再早一点赶过去。
爱是常觉亏欠,看着衡星衬衫上的酒渍,无尽的心疼又涌上来。
土皇帝衡星没有进一步的指示,他静默了几秒后,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在做什么,一脚踩空。
越朗又一次抱住了他。
从踹门进屋救人出来到回旅馆,越朗一直都抱着衡星,肢体接触比此前加起来都多。但因为各种心情,没能仔细品味这个“抱”。
这会儿才感觉到怀中之人的真实感。
骨架很小,很轻,身上感觉也没有多少肉,削瘦得单只手都能抱起。
且和一路上打横抱起不同,这次是面对面的拥抱,胸膛相贴,耳鬓厮磨,再无间隙。
好似劫后余生,迫切地听到对方鲜活的心跳,闻到独属于对方身上的味道,感受到对方的体温。
“又有什么指示啊?”越朗有点无奈,但语气里满是宠溺,坚实的手臂揽着腰,轻抚衡星脊背,“嗯?小土皇帝?”
窸窸窣窣间,衡星双臂揽住他脖颈,将头埋在颈窝。
指示是继续拥抱。
那就遵旨。
往常能稍稍碰衡星一下,越朗能偷偷高兴好久。如今拥抱满怀,他什么都没有去想,只安安静静地,在此时此刻提供一个怀抱。
秋季雨夜潮湿,雨点砸在铁锈的空调外机上,将雨声随心意放大,填补此时空白。
好久,久到越朗无法判断衡星现在睡着没有,他轻轻挪动手臂,想把人转移到床上。
刚一动,衡星便也有所动静,他瞬间又觉得这时间一点都不久。
“要去床上休息吗?”他轻声问。
“不要。”怀里的人小声说,同时双手撑在他肩膀上,慢慢从怀抱中剥离,对上目光。
现在看起来是比刚才当土皇帝时清醒了些,面上那不正常的红也消退了很多。
越朗伸出手指左右晃动,衡星的视线也就跟着左右移动,不哭不闹地看着人,很乖。
还是头一次见这样懵懵的衡星。
有点可爱……
这个念头出来的瞬间,下腹有些燥热。
明明刚才不管怎么抱,之前再怎么肢体接触,再怎么把喜欢挂在嘴边,都没有这种感觉。
突然,正在移动的手被捉住了。
越朗没反应过来,双手便被捧起,接着被放在衡星的脸上。
衡星明显没掌握好力道,脸颊肉被挤压,被那带有薄茧的手蹭得发烫,倒像是越朗欺负人了。
更致命的是——
“你摸摸我。”
什,什,什,什,什摸???
要不是越小狗还有一点定力,怕是能当场爆炸。
哪里爆炸就不知道了。
似乎是不满对方毫无动作,衡星闭着眼用脸去蹭他的手,语气很是委屈:“被摸过,不舒服。”
又说:“你摸的,不会不舒服。”
越朗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又眼尖地发现下巴边缘有几道指痕,眸色当即暗了下来。
他嗓音喑哑:“好,我摸摸。”
手掌轻抚过脸颊,轻轻地,像对待珍宝那样,一寸一寸,从眉眼描摹到唇齿,顺着脸颊线条不舍滑落。
衡星则眯着眼,像猫一样,又把下巴送上去,又索性把整个脑袋的重量都放在对方掌心中,享受着抚摸。
这是无意识的动作和语言,但却是最真心的选择。
“还有吗?”
“有。”
说着,主动拉开衣领露出雪白的脖颈。
指腹扫过喉结时,轻轻颤抖,从嗓中发出带有脆弱的“唔”一声。
轻轻的,像是扫在某处的羽毛,瞬间点燃了什么。
“操。”
越朗低骂,像是怕听到第二声,下意识伸手去捂上衡星的嘴。
湿软的唇瓣抵在掌心,呼吸的鼻息灼热,烫得他触电般缩回手,却牵出一缕银丝。
嘴巴随着呼吸微张,狭窄诱人的缝隙里窥见一抹柔软殷红,像不可告人的秘密,引人采撷。
想吻上去。
这个欲-望迸发的瞬间,越朗猛地愣怔,用方才那只手捂上自己的脸,想遮盖住不正常的神色。
他一眼不敢再多看,逃一样地去了卫生间。
等他走出来时,衡星已经摊开四肢躺在雪白的被褥上,彻底睡着了。
像极了那种撩完就跑开,不管不顾的小猫。
呼吸清浅平静,混着雨声,应是最好的助眠良药。
但有人今夜注定无法入睡。
不成线的水珠顺着下颌线一滴滴掉落,越朗眼底情绪未散尽,不知在想什么。
他最终选择蹲在床沿。
眸光聚焦于那只垂下的手,捏了捏指腹,小声叹气。
你可害惨我了啊。
越朗喜欢衡星。
但对外宣称的“一见钟情”,其实是撒谎。
他们的初见,并不在那个踩碎落叶的初秋,不在衡星突然闯进店内的夜晚。
第17章 17
其实也不算撒谎,因为确实有“一见钟情的”成分在内。
大约是6岁时,路过一家蛋糕店,蛋糕师灵巧地用奶油做出一朵玫瑰花,送到越朗面前时,他就无可救药地对烘焙产生了浓厚兴趣。
偏偏他出生在医学世家,父母早已为他规划好了人生路线。
大学期间,每一科成绩都是年级前3%,最终以4.0的绩点毕业,成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在医院实习,抗压能力和工作能力一流,所有的带教老师都赞不绝口。
如此这般,说半句“不”都是大逆不道。
只能狗狗祟祟地去摆个小摊卖点小面包小蛋糕什么的……
说干就干。
第二天用蹩脚的理由在主任的骂声中请了假,在家筹备了一晚上,挑了个大早上出摊了。
小时候越朗就在小区里卖过毛毛虫面包,挤了超级多奶油的那种。大学时,即便是在地狱级别的学业中,也能苦中作乐地去大学城的夜市摆摊卖提拉米苏,从烤手指饼干开始亲力亲为那种。
按理来说应该是比较娴熟了,但这次却有点紧张。
烤了几种不同口味的贝果,浓情黑巧和抹茶红豆配拿铁,番茄辣松和芝士牛肉配柠檬气泡水,原味的配小罐涂抹乳酪,赶了个上午把摊子支在写字楼附近。
但一直到中午,什么都没卖出去。
眼看气温越来越高,保温箱中的冰袋即将融化殆尽,越小狗心灰意冷夹着尾巴耷拉着耳朵准备离开时,注定要相遇的人出现了。
“喂,那个……贝果!先别走!”
衡星第一次喊他,喊的是贝果,甚至因为发音急促,还有些像贝狗。
来人脚步匆匆忙忙的,跑着步还低头看时间,估计是快迟到了,都这样了还不忘买吃的。
“多少钱?”衡星手脚麻利地拿走一个番茄辣松贝果和抹茶红豆的。
越朗没反应。
中午的阳光强烈,照得白衬衫发光,轮廓边缘融化在光线里。
一辆除尘车缓缓又轰隆隆地从身后经过,湿漉漉的雾气带着泥土的味道,倏然在他身后勾勒出一道彩虹。
虹光撞进眼里,但越朗只能看到眼前这个人。
好漂亮的人。
他在心里喃喃道。
这么看好像也算是一见钟情,但好像是情绪价值更大。
“啊,都是8块,一共16。”越朗反应过来。